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名称:****2026年第三批检测设备采购(三)项目
原公告日期:2026年3月23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分办法--序号9 |
除满足招标需求中要求具备的成功案例外,投标人需提供自身签订所投品牌同类型产品具有2023年1月1日至今类似产品的销售业绩,须提供清晰可辨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原件备查。业绩需提供全额发票,注:若投标人提供的单台产品多张发票载明的“数量”合计为“1”,则视为全额发票。 (1)每份生产型企业的销售业绩得0.5分,最多得4分; (2)每份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的销售业绩得1.5分,与第一项得分合计最多得10分。 |
标项1、2、4、5、6、7 除满足招标需求中要求具备的成功案例外,投标人需提供自身签订所投品牌同类型产品具有2023年1月1日至今类似产品的销售业绩,须提供清晰可辨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原件备查。业绩需提供全额发票,注:若投标人提供的单台产品多张发票载明的“数量”合计为“1”,则视为全额发票。 (1)每份生产型企业的销售业绩得0.5分,最多得4分; (2)每份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的销售业绩得1.5分,与第一项得分合计最多得10分。 标项3 除满足招标需求中要求具备的成功案例外,投标人需提供所投品牌同类型产品具有2023年1月1日至今类似产品的销售业绩,须提供清晰可辨的合同、发票复印件,原件备查。业绩需提供全额发票,注:若投标人提供的单台产品多张发票载明的“数量”合计为“1”,则视为全额发票。 (1)每份生产型企业的销售业绩得0.5分,最多得4分; (2)每份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的销售业绩得1.5分,与第一项得分合计最多得10分。 |
更正日期:2026年3月30日
三、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招标人:****
地点:**市钱塘区5号大街51****集团****基地
联系人:周叶杰西
电话:0571-****2316
集团纪委举报电话:0571-****9827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
联 系 人:郑钢伟
联系电话:0571-****1822
传 真:0571-****3411
邮 箱:****@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