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县克孜勒希力克乡叶格孜托别村滴灌带加工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耀恒****公司
建设地点:**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县克孜勒希力克乡叶格孜托别村,属于**加工制造类工业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总占地面积3.38hm2,****工厂厂房1000平方米1座,库房1000平方米1座,生活用房300平方米1座,并配套建设水、电、路等基础设施。主要施工工序涵盖场地平整、基础开挖(总挖方1.52万m3)、主体建筑施工及厂区道路管网铺设。项目旨在形成滴灌带及水带的生产能力,并配套实施洒水降尘、防尘网苫盖及土地平整等水土保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