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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3-30 00:00
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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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公开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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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沪崇城府〔2026〕20号
成文日期:
2026-03-10
发布日期:
2026-03-30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市**区城****事务中心:
你单位于2026年3月8日提交的《关于申请实施明珠花苑西侧南北门岗人行道改造项目的请示》悉。经镇政府研究,批复如下:
明珠花苑小区西侧南北门岗存在安全隐患,为优化明珠花苑小区机动车收费管理后的通行安全,现同意你单位实施明珠花苑西侧南北门岗人行道改造项目,具体如下:
一、主要工程内容:原板砖改建为沥青路面、抬高窨井及增设岗亭。
二、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4.9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3.9万元,二类费用1.05万元,资金来源为镇财政年度预算。
接文后,请按《城桥镇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和相关规定,抓紧跟进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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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