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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保障性租赁住房装修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
澄清函(01)
各潜在投标人:
**区保障性租赁住房装修工程项目作如下澄清:
1、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 **市****建设局
联系电话: 0838-****539
更正为:单位名称:****建设局
联系电话:0838-****211
2、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6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500万元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业绩或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5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标书代写
更正为: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500万元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业绩或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5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标书代写
招标代理机构: ****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