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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养殖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市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市马家店镇刘家店村永合组,属于**农业养殖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总占地面积7349.00m2,**蛋鸡养殖大棚2栋,配套建设饲料加工库、集蛋库、配电室、存储间及生活生产用房等辅助设施,总建筑面积约3652.5m2。项目主要养殖蛋鸡,年存栏量10万只,并新增自动化养殖设备2套。配套建设场区道路、雨水排水管线、化粪池、污水池及消毒池等附属设施,并对场区进行土地整治及绿化(占地300m2)。主要施工工序涵盖场地平整、基础开挖(总挖填方约1256m3)、主体结构施工及设备安装,旨在建设标准化、****养殖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