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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鸭种质**保护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省****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县台烈镇寨滚村大坡,属于扩建农业养殖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号、2号、3号鸭舍车间共计1400平方米,配套建设100立方米不锈钢成品蓄水池、500立方米挡土墙及1140平方米道路;采购饲料补助80吨及刮粪机、饲料输送机等设备6台;配套建设给排水、室外电气及化粪池等附属设施。项目总占地面积0.32hm2,主要为永久占地,土石方挖填总量约2649m3,旨在通过完善基础设施提升**鸭种质**的保护能力与养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