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42000吨邻氯苯甲醛等氯甲苯衍生物项目(一期)

审批
山东-东营-东营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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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500MA3W1CPA0P张继永
张继永****开发区
**省东****开发区**江路以南、**路以西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42000吨邻氯苯甲醛等氯甲苯衍生物项目(一期)****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C2619-C2619-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开发区 广利化工产业园**江路以南、**路以西
经度:118.885 纬度: 37.419****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06-09
东开管环审〔2023〕17号****0500MA3W1CPA0P001P
2024-06-0516720
600****
****0500MA3W1CPA0P******公司
****0500MAC3451P8W****公司
****0702MA94G4N79K2024-10-01
2025-12-042026-03-03
2026-02-122026-03-12
https://www.ep-home.cn/thread-32282-1-1.htm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一期年产邻氯氯苄4000吨,年产邻氯苯甲醛1000吨,年产邻氯苯甲酸200吨,年产对氯氯苄2000吨,年产对氯苯甲醛3000吨,年产对氯苯甲酸450吨,年产2,3-二氯甲苯2150吨,年产2,6-二氯甲苯6000吨,年产2,4-二氯甲苯6000吨,年产3,4-二氯甲苯2000吨,副产二氯甲苯溶剂10500吨/年,三氯甲苯溶剂2250吨/年,盐酸42000吨/年。年产2,3-二氯甲苯2150吨,年产2,6-二氯甲苯6000吨,年产2,4-二氯甲苯6000吨,年产3,4-二氯甲苯2000吨,副产二氯甲苯溶剂10500吨/年,三氯甲苯溶剂1507.57吨/年,盐酸17349吨。
卞醛装置因市场原因,不再建设;因热源变更为蒸汽供热,故导热油炉已建设但本项目不再使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以对(邻)氯甲苯,液氯、甲苯等为原材料,经过氯化、精馏、脱氯甲苯、分离、成品的生产工序以对(邻)氯甲苯,液氯、甲苯等为原材料,经过氯化、精馏、脱氯甲苯、分离、成品的生产工序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规划、建设厂区排水管网。项目运营期邻(对)氯苯甲酸回收离心浓盐水、2,3-二氯甲苯,2,6-二氯甲苯碱洗废水及碱洗后油水分离废水、尾气处理碱液喷淋设施废水经三效蒸发器处理后汇同其他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循环系统排污水、反渗透浓水、抽真空废水、地面冲洗废水、树脂吸附设施再生废水、初****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表2标准要求及****公司进水要求后排入****公司进一步处理。 施工期应严格落实《**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运营期本项目共设置5根排气筒,其中邻氯苄醛、邻氯苄醛生产线产生的氯化反应废气、水解原料投加废气、水解反应废气、降温废气经各自配套两级循环水冷凝后再经“四级降膜吸收”处理后与盐酸计量罐废气、盐酸投加废气、酸化废气一同经“二级碱液吸收”处理后汇合邻氯苄醛、邻氯苄醛生产线其他废气一同经“树脂吸附”处理后通过20米排气筒排放;2,3-二氯甲苯,2,6-二氯甲苯生产线产生的氯化反应废气经配套循环水冷凝后依托同期拟建项目建设的“四级降膜吸收”处理后与曝气废气一同经同期拟建项目建设的“二级碱液吸收”处理后汇合2,3-二氯甲苯,2,6-二氯甲苯生产线其他废气一同经同期拟建项目建设的“树脂吸附”处理后通过同期拟建项目建设的20米排气筒排放;2,4-二氯甲苯,3,4-二氯甲苯产生的氯化反应废气经配套循环水冷凝后依托同期拟建项目建设的“四级降膜吸收”处理后与粗氯化物储罐废气、脱酸废气、脱重废气一同经同期拟建项目建设的“二级碱液吸收”处理后汇合2,4-二氯甲苯,3,4-二氯甲苯生产线其他废气一同经同期拟建项目建设的“树脂吸附”处理后通过同期拟建项目建设的20米排气筒排放;危废暂存间废气依托同期拟建项目建设的活性炭吸附后通过依托同期拟建项目建设的20米排气筒排放。甲苯、VOCs、氯苯类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II时段、表2排放标准要求;HC1、氯气排放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排放标准要求。 导热油炉采用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通过20米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排放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相关排放标准要求。污水处理站废气依托同期拟建项目建设的“碱洗+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同期拟建项目建设的20米排气筒排放;VOCs、NH、H,S、苯系物、臭气浓度排放达到《****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1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严格控制机泵、阀门、法兰等设备动、静密封处泄漏,选用密封性良好的设备、管线、密闭泵、阀门和计量设备;安装密闭采样器,加强管理,定期实施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所有储罐、机泵、管道、阀门、鹤管、卸料臂快速接头等连接部位、运转部位**密封点部位都应连接牢固;项目应切实加强异味和VOCs治理,安装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报警装置。循环水场设置的回水管道上安装TOC及电导率仪,对循环水系统的泄漏建立检测预警体系,确保及时发现泄漏并及时进行整改。三氯甲苯溶剂、邻氯氯苄、2,3-二氯甲苯、2,4-二氯甲苯、3,4-二氯甲苯、2,6-二氯甲苯采用固定顶罐并设置氮封,液氯、31%盐酸、甲苯、邻氯甲苯、对氯甲苯依托同期拟建项目储运设施;项目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需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厂界VOCs、甲苯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表3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标准要求;厂界氯气、氯化氢排放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4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氨、硫化氢、臭气浓度达到《****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2排放限值要求。 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该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营运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未沾染危化品废包装物收集后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生化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处理;邻(对)氯苯甲醛蒸馏残渣、萃取废溶剂、氯化光源废弃后产生的废旧灯管、三氯甲苯溶剂蒸馏残渣、干燥废盐、脱重残渣、沾染危化品废包装物、树脂再生废物、非生化污泥、废导热油等属于危险废物等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 调试期间,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对三效蒸发器产生废盐进行危险废物鉴定,鉴别程序和鉴别方法按照《关于加强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1]419号)文件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进行,如属于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进行处置,性质鉴定前应按照危险废物管理。依托同期拟建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设置。落实《****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危险废物“一企一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2018]109号)的要求。(1)有组织废气 本项目2,3-二氯甲苯,2,6-二氯甲苯生产过程中废气主要包括计量罐及中间罐废气、反应废气、曝气废气、分液废气、精馏废气等各操作过程废气。2,4-二氯甲苯,3,4-二氯甲苯生产过程中废气主要包括计量罐及中间罐废气、反应废气、脱酸废气、脱重废气、精馏废气等各操作过程废气。 2,3-二氯甲苯,2,6-二氯甲苯生产线产生的氯化反应废气经配套循环水冷凝后依托同期项目建设的“四级降膜吸收”处理后与曝气废气一同经同期项目建设的“三级碱液吸收”处理后汇合2,3-二氯甲苯,2,6-二氯甲苯生产线其他废气一同经同期项目建设的“树脂吸附”处理后通过同期项目建设的20米排气筒(DA003)排放;2,4-二氯甲苯,3,4-二氯甲苯产生的氯化反应废气经配套循环水冷凝后依托同期项目建设的“四级降膜吸收”处理后与粗氯化物储罐废气、脱酸废气、脱重废气一同经同期项目建设的“三级碱液吸收”处理后汇合2,4-二氯甲苯,3,4-二氯甲苯生产线其他废气一同经同期项目建设的“树脂吸附”处理后通过同期项目建设的20米排气筒(DA003)排放。 (2****处理站 污水处理站加盖密封,尾气收集后送“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DA006)排放。 (3)盐酸储罐废气 盐酸储罐废气经二级碱洗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 (4)盐酸精制装置废气 盐酸精制装置废气经三级碱洗+树脂吸附后经2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5)危废暂存间废气 危废暂存间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20m排气筒(DA002)排放。 2.无组织废气 (1)原料运输及储存 项目原料运输进厂采用汽车运输,甲苯采用罐车运输,密闭卸车输送至罐区储存,甲苯储罐采用内浮顶+氮封,储罐废气引至有机树脂吸附装置处理。催化剂在原料仓库储存,仓库进行全密闭,减少物料挥发。 (2)厂区内部转运 罐区原料通过输送泵经密闭管道输送至装置设备,催化剂投料过程在密闭装置中进行,厂内原料转运均密闭。 (3)车间内物料转移 催化剂采用密闭加料器转移并投加至反应釜内。生产设备之间的物料转移分为位差放入、真空抽入、泵转移等形式,所用设备和管道均为固定卡扣连接的全密闭状态,转移过程中确保完全密闭无敞口。 (4)生产运行期间 开始投料前,先开启对应的废气处理设施,保证物料投加时挥发废气及时进行收集处理。非正常状况下,一旦出现需紧急停产的情况,废气处理设施需维持开启状态,直至生产设备内物料全部转移至暂存罐,且设备完成吹扫,确保所有废气收集处理。 (5)产品包装储存 氯甲苯储罐废气引至有机树脂处理装置处理。 (6)控制废渣废液逸散废气的控制措施 对废渣废液收集、储存、处理处置过程中可能逸散VOCs和产生异味的环节应采取加盖封闭等有效密闭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液废渣含有挥发性溶媒,应按类别在入库**行封装处理(桶装或袋装)后,方可入库临时贮存,以免泄漏、遗撒。贮存容器贴标签,容器放入竖柜或箱中,柜或箱应设置多个直径不少于30mm的排气孔。危险废物暂存库设置通风设施,保证库内空气流通。 (7)泄漏检测与修复 建立LDAR项目体系,通过对生产装置工艺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各工艺管线内物质相态的判断,对不同类型管道进行彩色标注并标记管线号,对密封点数进行客观评估,评估后定位,并进行排放源定位(Flag)及现场拍照、挂牌,通过挂Flag阻燃标记带的方式对纳入LDAR项目的具体管线进行准确定位,对适用管线上的密封点进行拍照、Tag标记。根据现场采集组件信息建立电子化台账,将组件信息台账输入信息数据库,完成LDAR泄漏管理平台。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工艺废水(二氯甲苯装置碱洗废水、碱洗后油水分离废水、脱附后油水分离废水,碱液喷淋设施废水、抽真空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反渗透浓盐水)、尾气处理设施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污水、生活污水、初期****处理站进行处理。 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500m3/d,处理工艺为“综合池+调节罐+芬顿反应罐+石灰乳加药池+斜管沉淀池+污泥 浓缩池”,处理后废水达到《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 2008)表2标准、《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修改单表3标 准和****公司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处理达标后的废水排入****公司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最终外排广利河。 3固废 固体废物主要包括2,3-二氯甲苯,2,6-二氯甲苯生产装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三氯甲苯溶剂蒸馏釜残、回收邻氯甲苯干燥废盐;2,4-二氯甲苯,3,4-二氯甲苯生产装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脱重塔釜残、三氯甲苯溶剂蒸馏釜残;盐酸精制装置树脂再生废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物、污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生化工段污泥以及非生化工段污泥、职工生活过程产生的生活垃圾。 2.3-二氯甲苯,2,6-二氯甲苯生产装置产生的三氯甲苯溶剂蒸馏釜残、回收邻氯甲苯干燥废盐,2,4-二氯甲苯,3,4-二氯甲苯生产装置产生的脱重塔釜残、三氯甲苯溶剂蒸馏釜残,盐酸精制装置树脂再生废物,生产过程中沾染危化品的废包装物,污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中产生的非生化工段污泥,委托****处置。 未沾染危化品的废包装物集中收集后厂家回收处理。 污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生化工段污泥和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因市场原因卞醛装置不再建设,该装置的产品邻氯氯苄、邻氯苯甲醛、邻氯苯甲酸、对氯氯苄、对氯苯甲醛、对氯苯甲酸不再生产。三氯甲苯溶剂产生量减少;三氯甲苯溶剂产生量减少;废气治理措施提升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口和采样监测平台、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开停车、设备检修等非正常工况下的环保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合理开展地下水、土壤例行监测。你公司应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改进污染防治措施,今后如有更严格的环保要求、更严格的排放标准,你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口和采开停车、设备检修等非正常工况下的环保措施。制定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开展样监测平台、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制定地下水、土壤例行监测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35387.62 0 0 0 35387.62 35387.62
0 1.4155 12.45 0 0 1.415 1.415
0 0.0462 2.59 0 0 0.046 0.046
0 0 0 0 0 0 0
0 0 3.63 0 0 0 0
0 5675.2 0 0 0 5675.2 5675.2 /
0 0 0.4 0 0 0 0 /
0 0 5.63 0 0 0 0 /
0 0 0.3 0 0 0 0 /
0 5.705 9.616 0 0 5.705 5.705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污水处理站 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 2008)表2标准、《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修改单表3标 准和****公司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500m3/d,处理工艺为“综合池+调节罐+芬顿反应罐+石灰乳加药池+斜管沉淀池+污泥 浓缩池” 氨氮、总氮、总磷、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全盐量、总有机碳、氟化物、铜、锌、钒、色度(倍)、氯化物、可吸附有机卤素最大平均排放浓度分别为3.06mg/L、8.25mg/L、0.28mg/L、80mg/L、23.1mg/L、22mg/L、1.0mg/L、2.33×103mg/L、30.8mg/L、0.81mg/L、12.7μg/L、27.9μg/L、8.56μg/L、8(倍)、819mg/L、445μg/L,挥发酚、硫化物、甲苯、氯苯类、(总)氰化物均未检出,pH值为6.9-7.4,满足《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表2标准、《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及修改单表3标准和****公司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生产-“四级降膜吸收+三级碱液吸收+树脂吸附”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 “四级降膜吸收+三级碱液吸收+树脂吸附” 氯化氢、氯气、甲苯、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1.31mg/m3、0.7mg/m3、0.433mg/m3、9.61mg/m3,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2.0×10-3kg/h、1.0×10-3kg/h、6.7×10-4kg/h、1.4×10-2kg/h,氯苯类未检出,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氯苯类:20mg/m3;挥发性有机物:60mg/m3,3kg/h;甲苯:5mg/m3,0.3kg/h)及《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排放标准要求(氯化氢:30mg/m3;氯气:5mg/m3)
2 污水处理站-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 ****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 “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 氨、硫化氢、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苯系物、臭气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2.75mg/m3、0.4mg/m3、9.79mg/m3、1.63mg/m3、724(无量纲);氨、硫化氢、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苯系物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2.9×10-3kg/h、4.2×10-4kg/h、1.0×10-2kg/h、1.8×10-3kg/h,满足《****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排放标准要求
3 盐酸储罐-二级碱洗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修改单GB 31571-2015 二级碱洗 氯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2.59mg/m3,最大排放速率3.8×10-3kg/h,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修改单GB31571-2015排放标准要求
4 危废暂存间-二级活性炭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 二级活性炭 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最大排放浓度为8.92mg/m3,最大排放速率2.6×10-2kg/h,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排放标准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减振、隔声、消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标准限值 减振、隔声、消声 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49~52dB(A),夜间噪声监测值在40~43dB(A),均低于标准限值(昼间65dB(A)、夜间55dB(A))。各厂界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未沾染危化品废包装物收集后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生化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处理;邻(对)氯苯甲醛蒸馏残渣、萃取废溶剂、氯化光源废弃后产生的废旧灯管、三氯甲苯溶剂蒸馏残渣、干燥废盐、脱重残渣、沾染危化品废包装物、树脂再生废物、非生化污泥、废导热油等属于危险废物等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 调试期间,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对三效蒸发器产生废盐进行危险废物鉴定,鉴别程序和鉴别方法按照《关于加强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1]419号)文件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进行,如属于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进行处置,性质鉴定前应按照危险废物管理。依托同期拟建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设置。落实《****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危险废物“一企一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2018]109号)的要求。 依托同期年产40000吨对(邻)氯甲苯等氯甲苯衍生物项目已建两座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240m2,该危废间可容纳危废量为200t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依托同期拟建工程建设的3000立方米事故水池,完善事故废水收集、导排系统,确保实现自流。装置区、储罐区、输送管道等位置应设置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仪。建立水体污染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直接外排,防止污染环境 设置环保检查机构,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大气污染、水体污染、防控体系,落实防渗措施,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制定应急预案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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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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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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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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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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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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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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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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