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采购项目编号:**** | ||||||
| 2、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小麦促弱转壮项目 | ||||||
| 3、公告类型:废标公告 | ||||||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及原公告发布媒介: | ||||||
| ||||||
| 5、开标日期: | ||||||
| ||||||
| 二、废标(终止)原因 | ||||||
| 1、初步评审未通过名单及原因:**市鸿兴****公司生产许可证、农药登记证(登记作物含小麦)、产品标准证,证书写有仅**县招标使用,他用无效,不符合招标文件证书要求,法人授权委托书不符合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公司农药登记证所投证书与招标文件要求的药品名称不一致,不符合第三章评审办法第2.1.1证书要求。**市****公司未提供生产厂家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公司未提供生产厂家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浪****公司未提供生产厂家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尉******社提供的免税证明文件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辩认,不符合第二章第1.12重大偏离要求。尉******社该公司提供的农药登记证不含(小麦),不符合招标文件证书要求。 2、详细评审未通过名单及原因:供应商****公司二次报价明显偏低,不能合理解释并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谈判小组认定该供应商谈判作无效响应处理。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作废标处理。 |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 1、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根据汴公管办(2020)13号文规定,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线上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若质疑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质疑人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线上形式向该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市公共**交易信息****政府采购项目质疑、投诉文本格式及要求)。 2、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政府采购办) 联系人:赵先生、田先生 电 话:0371-****7649 |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 | ||||||
| 地址:**省**县文卫路86号 | ||||||
| 联系人:王先生 | ||||||
| 联系方式:182****7636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 | ||||||
| 地址:**省郑****开发区翠竹街1号23幢3层01号 | ||||||
| 联系人:贺景振 | ||||||
| 联系方式:166****6777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贺景振 | ||||||
| 联系方式:166****67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