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级初一、高一新生校服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3月20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4-13 09:30:00,更正为:2026-04-15 09:30:0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04-13 09:30:00,更正为:2026-04-15 09:30:0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项目联系人:李蔓,更正为:李蔓、陈尚及、肖小倩、张慧。
更正内容:删除原招标文件第四章7.2评标标准中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 项目 |
适用对象 |
比例 |
描述 |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投标人或者联合 体均为小型、微型 企业 |
15.00% |
本采购包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评审时,对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给予价格评审优惠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具体评审优惠如下:①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报价: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项目或小型、微型企业承接的服务项目给予15%的扣除,投标人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者不给予价格扣除。②对监狱企业产品(货物或服务)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监狱企业的,****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未提供者不给予价格扣除。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对相应货物、工程或服务的价格给予 15%的扣除,投标人需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供者不给予价格扣除。 ※本采购包为货物类采购包,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更正内容:原招标文件第四章7.2评标标准中
| 7.技术人员配备 |
3.00 |
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具有服装相关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情况(包含但不限于:服装版师、设计师、售后服务管理师等),提供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职业技能证书的,每提供1人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现更正为:
| 7.无不良合同履行记录 |
3.00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除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中重大违法记录情形之外的无不良合同履行记录(被取消或者终止合同)情况进行评分,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内所服务的项目中无不良合同履行记录声明函的得3分,投标人需提供无不良合同履行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或与本项目无关的不得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3月30日
本更正公告作为****2025级初一、高一新生校服采购项目(重新招标)(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的更正、补充说明,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本更正公告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投标人应重新获取招标文件,并根据系统要求重新上传投标文件。未重新获取文件或未重新上传文件所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名称:****
地址:六一中路王庄大树兜巷35号
联系方式:177****63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杨周路21****中心1号楼6层703
联系方式:0591-****585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蔓、陈尚及、肖小倩、张慧
电话:0591-****5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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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