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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 文 号 | |
| 来 源 | ****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6-03-16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3月16日我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 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77-****631、 0877-****711****管理局受理窗口)、传真:0877-****711。通讯地址:**市**区太极路亚太汽车城慧波大楼,邮编:653100。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出文日期 |
| 1 | ****关于**垚丰****公司报废汽车(含新能源汽车)回收与拆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审〔2026〕1—42号 | 2026年3月16日 |
| 2 | **市生态环境****公司**年产3万吨无缝钢管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审〔2026〕1—43号 | 2026年3月16日 |
| 3 | | **审〔2026〕1—44号 | 2026年3月16日 |
| 4 | ****关于张石井片区YXTC(2011)1-13-1、2、3、4号和YXTC(2011)1-15-2号地块周边配套道路及景观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审〔2026〕1—45号 | 2026年3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