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6-03-26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发布单位: | ****信息化局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年产3160万套自行车配件生产项目 | **前湾新区金慈路18号 | **** | 现因企业发展需求,****公司现有1#厂房和5#厂房,实施年产3160万套自行车配件生产项目,本次扩建项目主要生产工艺为机加工、阳极氧化等 | 建设单位按照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 |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一、废气: G1多棒加热炉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1)排放; G2抛丸粉尘:经设备自带的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 G3固熔、时效废气:收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3)排放; G4前处理化抛废气:前处理线封闭,化抛废气经侧吸+顶吸抽风后引入一套低温氧化+碱喷淋吸收装置(TA002)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4)排放; G5氧化线废气:氧化线封闭,氧化线废气经侧吸+顶吸抽风后引入一套碱喷淋装置(TA003)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m 高的排气筒(DA005)排放; G6蒸汽发生器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通过不低于 8m 高的排气筒(DA006)排放。 二、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初期雨水经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三、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隔声、减振、消声器;加强管理,减少碰撞产生的噪声。 四、固废: 含油金属屑、废切削液、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盛装化学品的外包装物、废沉渣、浮油、槽渣、含油抹布,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废金属边角料、废钢丸、废研磨石、一般包装材料、袋式除尘收集的粉尘、废布袋、纯水制备废过滤材料、废滤膜、脱水污泥分类收集后外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分类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
| 2 | 年产4万吨阻燃高分子复合材料及延伸产品的生产项目 | **前湾新区水明路185号 | **捷云****公司 | 企业因发展需要,拟投资30000万元,新征位于**前湾新区水明路185号的土地(用地面积33324.00m2),**厂房(建筑面积36952.98m2),新增生产设备,拟实施年产4万吨阻燃高分子复合材料及延伸产品的生产项目。 | / |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气治理:拆包投料搅拌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装置进行净化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造粒废气、试样废气、测试废气:分别经收集后通入一套“高效水喷淋+除湿+两级活性炭吸附环保设备”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注塑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挤出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粉碎粉尘:粉碎时对粉碎机采用加盖的形式,防止粉尘外溢。 2、废水治理:本项目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厂内雨水经过管道汇集后排入厂区内雨水管网。本项目所在区域已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本项目双螺杆挤出机、注塑机、单螺杆挤出机间接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造粒熔融挤出直接冷却废水和废气处理喷淋废水经水处理回用装置(隔油+混凝沉淀)处理后回用,每半年更新排放一次,更新的废水不外排,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水环真空泵水经简易预处理后(隔油)循环使用,每2个月更新排放一次,更新的废水不外排,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3、噪声治理: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②厂房内部采用合理的平面布局,尽量使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布置;③加强设备维修保养,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④加强生产管理,生产时做到门窗关闭。 4、固废治理: 生活垃圾经垃圾桶分类收集、暂存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料头、试样产品、测试品和不可回用的塑料边角料、废模具、废布袋、布袋除尘收集的粉尘、废包装袋/桶收集后外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废过滤网、直接冷却废水、喷淋废水、水环真空泵废水、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水油渣、脱水污泥、废油桶、其他废原料桶/袋、废机械润滑油、废液压油分类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并执行联单制度。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3月30日至2026年4月7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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