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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学校叶森然校区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省******开发区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开发区嘉华大道与天祥南路交叉口西南角地块,属于教育设施改扩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原有校园用地范围内(总用地面积19350.7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11206.02平方米,具体建设教学楼、食堂和多功能室、教师宿舍、连廊、门卫及地下室(含人防工程)等主体建筑,并配套建设地面硬化铺装、绿化景观、室外给排水、供电、消防及海绵城市等附属工程。****学校教学及生活配套设施,建成后可增加6个班级及相应的食宿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