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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海北州门源县集中供热 2024 年换热站建设及配套供热管网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省**门源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门源县浩门镇,属于城市供热基础设施**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换热站工程和供热管网工程两部分,**11#换热站1座(含土建、工艺、电气及自控),改造2#、8#换热站2座(含设备更换及维修)。管网工程包括**一级管网345m(最大管径DN300),**8#换热站配套二级管网85m(最大管径DN250)及11#换热站配套二级管网970m(最大管径DN300)。项目总占地面积0.89hm2,主要施工工序包括场地平整、管沟开挖(总挖填方约0.26万m3)、管道敷设安装及路面恢复,旨在完善县城集中供热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