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强化社会组织监督管理,提升社会组织治理水平,根据《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国慈善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经研究决定,通过公开方式选聘一家具备****事务所,承担我局2026年社会组织法人离任审计、清算审计、慈善组织年度财务审计及社会组织抽查审计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项目及工作内容
****事务所需独立完成社会组织相关审计工作,具体服务内容包括:
(一)社会组织法人离任审计。对全县范围内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社会组织原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具体以我局通知为准)的经济责任履行、财务收支真实性与合法性、资产负债管理、公益活动开展、资金使用合规性、内部治理执行等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出具符合民政部门监管要求的《社会组织法人离任审计报告》,为法人变更备案提供合规依据。
(二)社会组织清算审计。对全县范围内申请注销登记的社会组织(具体以我局通知为准),开展清算期间债权债务清偿、资产变现、费用支出、剩余资产处置等情况的审计,协助完善清算资料,出具规范的《社会组织清算报告》,为社会组织注销登记提供依据。
(三)慈善组织年度财务审计和专项审计。按照《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等要求,****基金会、慈善社会团体、慈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度财务收支、资金使用、公益项目支出、捐赠收入管理、成本费用核算等情况进行审计,出具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专项审计报告,满足慈善组织年度检查及信息公开要求。
(四)社会组织抽查审计。根据民政部门年度监管计划,对全县社会组织开展随机抽查审计,查看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书、会计报表、相关账簿、审批单据、财务票据、合同协议等;了解内部控制制度建立情况及执行有效性;评价内部控制系统是否健全且有效执行;查看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业务活动管理是否规范;资金来源及使用是否符合规定;核实是否存在违反非营利法人要求,违反《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其他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如有必要,可以追溯以前年度。出具抽查审计报告,针对发现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二、****事务所资质及要求
(一)依法登记注册、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事务所执业证书》并通过存续条件检查的审计机构,提供不少于2名年审合格的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且没有不良执业记录的审计机构。
(三)具备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风险防范机制和保密制度,能够严格按照审计准则及民政部门监管要求开展工作;具备承担全县范围内审计工作的人员、设备及技术保障能力,可根据工作需求赴全县各乡镇(街道)开展现场审计,服从选聘单位的工作安排和调度。
(四)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本次审计业务;不得擅自更换项目核心成员,如需更换需经我局书面同意。
三、报名材料及报价要求
报名单位需按以下要求准备材料,所有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一)单位资质文件:营业执照、****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二)人员配置文件:拟派项目团队成员名单、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信用及合规文件:近3年无违法违规记录声明;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截图;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四)授权文件:如委托他人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报价文件:
1. 社会组织法人离任审计和社会组织清算审计打包金额70000元,审计社会组织不少于50家。报价方式以审计社会组织数量报价。
2. 慈善组织年度财务审计和专项审计金额20000元,对5家慈善组织年度财务审计和专项审计。
3. 社会组织抽查审计金额48000元,抽查审计社会组织不少于16家。报价方式以抽查审计社会组织数量报价。
以上所有的报价均包含人员薪酬、差旅费、资料费、税费、审计报告邮寄等所有费用,选聘单位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3日18时(逾期提交的报名材料不予接收)。标书代写
(二)报名方式:报名单位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材料送至****社会组织管理和慈善事业促进股或扫描发送至邮箱:****@163.com,不接受邮寄方式报名。标书代写
五、选聘流程
(一)资格审查:对报名单位的资质、材料完整性、人员配置、信用记录等进行初步审查,不符合要求的直接淘汰。
(二)综合评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结合单位资质、报价合理性、团队专业能力进行综合评审,杜绝低价恶性竞争。
(三)结果公示:评审结束后,确定中选单位,****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台等渠道公示1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双方签订正式审计服务合同;公示有异议的,将进行复核核查。
六、服务期限
自今年开始2年内根据需要,我局社会组织法人离任审计、清算审计、慈善组织年度财务审计和专项审计、及社会组织抽查审计等工作均由中选单位负责(每年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可续期),期间需完成所有符合条件的审计项目。
未尽事宜,请与****社会组织管理和慈善事业促进股联系,联系电话:0775-****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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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