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战略,盘活国有农业资产,根据相关工作安排,****决定面****畜牧局示范场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主体
****。
二、招租标的物概况
****示范场隶属原荔****中心,该场地处**镇永镇村歧路屯,土地总面积13.203亩(国有科研用地)。场内现有鱼塘约5亩、养殖用房5套、住房1套、供电、供水及初步的进排水系统等基础设施,承租方可直接利用或根据经营需要进行升级改造。
三、租期、租金、招租方式与承租条件
(一)租期:一次性起租为5年。
(二)租金:20000元/年为最低起租价,高不封顶。
(三)招租方式:面向全社会公开招租,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承租对象:依法注册、资信良好的企业、******社、家庭农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五)经营要求:
1.承租方必须承诺用于畜牧水产(科研)养殖、农业种植、农产品加工、农家乐等生态循环农业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环保、农业、土地管理等法律法规。
2.须遵守安全生产规定,自主负责经营期间的全部安全生产责任。
(六)优先条件:具备成熟养殖经验与技术的;计划投资进行设施升级、开展新品种引进或技术示范的;承诺吸纳本地劳动力就业的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四、招租程序与报名须知
(一)信息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为期30个自然日。
(二)现场勘察:有意向者可在公告期内电话预约,由我局安排时间进行现场实地勘察。
(三)提交意向材料:公告期内,意向承租方需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租金报价。
2.《租赁意向书》(需明确租赁用途、投资计划等)。
3.******社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近三年从事水产养殖或相关农业经营活动的业绩证明材料(如有)。
以上提交材料密封,邮递或直接送****办公室。
(四)资格审查与洽谈:公告期满后,我局将对所有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并择优与符合条件的意向方进行进一步洽谈。
(五)确定承租方:根据洽谈情况,综合评估租金报价、经营实力、项目方案等因素,经局班子集体研究决策后,确定最终承租方并予以公示。
五、报名时间与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6年3月30 日起至2026年 4月30 日止(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市**镇荔柳路386号,****办公室。
(三)材料递交:报名材料可现场递交,也可邮寄(以邮戳为准)。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所有。
特此公告。
(联系人:****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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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