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传承弘**华优秀传统文化,全面抢救、保护、整理、利用**文书珍贵历史文化遗产,深挖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学术价值,丰富地方文献**典藏体系,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文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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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征集范围
主要征集形成于明代、清代、民国及新中国成立初期,**及周边流域地域内,反映民间经济社会、山林权属、民俗民风、宗族社会、司法诉讼、商贸往来、农林生产等各类原始文献资料:
1.土地、山林、买卖、典当、租佃、分家、析产、继承、借贷等各类契约文书;
2.官府文告、碑刻、诉状、判词、台账、票据、证照、公文底稿;
3.族谱、家训、家书、日记、手札、账簿、私塾典籍、民俗抄本、唱本;
4.村规民约、纠纷调解、婚姻、户籍、赋税、徭役等相关文字载体;
5.其他具有历史保存、研究价值的手写、纸质文献、实物资料。
三、征集标准
1.藏品来源合法、真实有效,内容完整,字迹清晰,无伪造、篡改;
2.具有鲜明地域特色、时代特征,属**文书范畴珍贵史料;
3.原件优先,品相完好、稀缺罕见、史料价值高的重点征集。
四、征集方式
坚持自愿、公益、鼓励奉献原则,采取以下方式征集:
1.无偿捐赠。对无偿捐赠者,颁发收藏证书,妥善永久保管,公开展览、研究使用时标注捐赠人;
2.有偿征集。根据文物价值、文献品相、珍稀程度,依规给予合理经济补偿;
3.代管寄存。对珍贵文献,所有者自愿寄存,由档案馆专业保管、数字化修复,所有权归寄存人;
4.复制收藏。对不愿出让原件,经本人同意,免费数字化扫描、复制存档。
五、有关说明
1.本次征集为长期公开征集,不限定截止时间,随时受理。标书代写
2.凡应征文献,严格按照档案管理法律法规规范保管、利用。
3.提供文献线索、协助征集成效显著的,酌情予以奖励。
4.应征者请注明藏品基本信息、来源、联系方式,便于对接核验。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联系地址:**县新陆大道西侧(森林**对面)
联系电话:139****7046
联系人:李大国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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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