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天马车载生产线改扩建项目

审批
上海-上海-浦东新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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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803068D杜劲学
林莹**市**区
**区汇庆路888、889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天马车载生产线改扩建项目****
2021版本:080-电子器件制造C3974-C3974-显示器件制造
**市**区 凌空北路3809号1幢2F**
经度:121.70132 纬度: 31.23866****管理委员会
2022-08-29
沪浦环保许评〔2022〕304号913********803068D001Q
2025-12-0340725
40****
913********803068D****
913********803068D**利元****公司
913********93419XX2025-05-08
2025-05-082026-02-27
2026-02-272026-03-26
https://e2.****.cn/qygkweb/jsp/view/hjxxgk/jsxmhp_index.jsp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改扩建改扩建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改扩建6 条车载生产线,年产模组线体717 万片改扩建6 条车载生产线,年产模组线体717 万片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切割、磨边、贴片、消泡、激光切割、压接绑定、测试、涂胶、贴合、组装等切割、磨边、贴片、消泡、激光切割、压接绑定、测试、涂胶、贴合、组装等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所有生产废气密闭收集后经滤网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尾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异丙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相应排放限值后,通过1 根20 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气筒应按规范设置采样平台和监测采样孔。应加强管理,严格控制废气无组织逸散,确保厂内非甲烷总烃浓度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应排放限值,厂界监控点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相应排放限值。 雨、污水须分流排放。生产线清洗废水、纯水余水经酸碱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和生活污水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排放,纳管排放废水应达到《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相应排放限值,其中BOD5 应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相应排放限值。生产废水进废水处理设施前应达到委托处理协议值。 项目应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措施,确保东、南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西、北侧厂界达到4 类标准。 固体废物应按《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本市有关规定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置。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切实采取有效防渗漏、防雨淋、防流失、防扬散等措施,避免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废贮存过程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要求。所有生产废气密闭收集后经滤网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根据监测结果,排放口、厂界处、厂区内各监测因子均满足相应排放标准。 雨、污水分流排放。生产线清洗废水、纯水余水经酸碱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和生活污水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排放。根据监测结果生产废水进废水处理设施前满足委托处理协议值,总排口满足相应排放标准。 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合理布局,根据监测结果均能满足相应排放标准。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已签订危废处置协议。一般工业固废贮存过程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要求。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应严格落实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该项目新增挥发性有机物0.0348 吨/年、烟粉尘0.03788 吨/年、化学需氧量1.26633 吨/年、氨氮0.029796 吨/年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计算,验收期间未超出总量控制要求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145.1607 0 0 0 0 145.161 0
252.5796 0 263.7576 0 0 252.58 0
25.9838 0 27.3811 0 0 25.984 0
5.3564 0 5.4707 0 0 5.356 0
74.4674 0 77.0306 0 0 74.467 0
0 0 0 0 0 0 0 /
1.44 0 1.44 0 0 1.44 0 /
3.2 0 3.2 0 0 3.2 0 /
12.52 0.0348 12.5578 0 0 12.555 0.035 /
1.746 0.0379 1.7808 0 0 1.784 0.038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依托**天马厂区内酸碱废水处理设施 与**天马协议值 依托**天马厂区内酸碱废水处理设施 正常工况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TA018车载线废气处理系统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TA018车载线废气处理系统 正常工况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减震、隔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减震、隔声 正常工况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固体废物应按《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本市有关规定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置。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切实采取有效防渗漏、防雨淋、防流失、防扬散等措施,避免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废贮存过程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要求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已签订危废处置协议。一般工业固废贮存过程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要求。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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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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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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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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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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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应严格落实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该项目新增挥发性有机物0.0348 吨/年、烟粉尘0.03788 吨/年、化学需氧量1.26633 吨/年、氨氮0.029796 吨/年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计算,验收期间未超出总量控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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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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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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