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6-03-30 15:32 至 2026-04-14 15:32 | |||
| 行政区划 | **省-**市-**县 | 地块面积(m2) | 78286.70 | |||
| 工业活动历史 | 2015年至今 | 活动历史 | 医院建设及运营 | |||
| 地块规划用途 | 公共医疗卫生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省****开发区****医院 | |||
| 经度 | 107.864671 | 纬度 | 36.020092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03-01-01 至 2025-10-08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联系人 | 薛蛟 | 单位联系电话 | 181****1188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薛蛟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81****1188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其他 | 土地使用权人 | ****医院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李娅妮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52****3650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省****开发区****医院 | |||||
| 报告主要结论 |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用途由农用地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属于用途变更,需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5年9月,****医院委托**顺合源环保科技有限,对调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一)地块概况 ****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78286.7m2(117.43亩),总建筑面积65928m2;地块中心点坐标为****7766.43,****739.02(CGCS2000系)。地块四至范围:地块北邻新区北环路,南邻主干道长庆路,西邻新韵路、东邻规划路。地块为公共医疗卫生用地。 (二)污染识别 调查工作于2025年10月期间开展,项目组通过现场勘查、人员访谈、历史使用情况调查。确定调查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无工业企业存在。现场踏勘结果:地块内。地块周边1000 m区域主要为居民区,历史及现状均无生产企业活动,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经分析,周边环境对本地块造成环境影响的可能性较小,亦无其他可能造成污染的潜在污染源,基本判断该地块不存在污染的可能性。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为保证调查结果准确性,排除不确定因素,本次调查增加了现场土壤样品检测。在地块内共布设6个土壤快筛监测点位,检测地块土壤重金属和有机物,以准确判断地块土壤环境情况。 (三)主要结论 本地块通过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地块资料分析判断,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无潜在污染源,且相邻区域当前和历史上的污染源不对其构成影响,另外通过地块表层土壤检测,监测点位检测结果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表1、表2中筛选值“第二类用地”标准限值要求。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要求,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工作可结束,无需进行后续第二阶段调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