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一号路道路工程项目(路基工程)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6-03-30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沅财采计****201010
采购人(全称):****(甲方)
供应商(全称):****(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县**一号路道路工程项目(路基工程)
2、采购项目名称:**县**一号路道路工程项目(路基工程)
3、采购计划编号:****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内容:**一号路道路工程项目的路基工程。
6、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000.00元(人民币叁佰捌拾陆万玖仟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1
供应商:****
商品名称:**县**一号路道路工程项目(路基工程)
(3)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6年3月30日
委托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约30天,实际期限根据项目建设时间作调整。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付款方式
( 1 )按工程进度支付80%工程进度款,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80%;工程竣工并结算后,付至工程总价的97%;余款3%作为质保金,按国家相关规定支付。
( 2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和单价措施项目按照工程计量确认的工程量与综合单价计算,列入本期应付进度款。综合单价发生调整的,以发承包双方确认的综合单价计算进度款;总价措施项目列入当期支付的进度款中,并同期支付。
( 3 )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文明施工,临时殳施措施项目费:按湘建科函(2025)150号文件执行。合同工期2年的,在申请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前一次性足额支付100%;合同工期〉2年的,开工前支付不低于70%,剩余款项在2年内付清。
( 4 )农民工工资支付(支付账户为承包人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每月拨付人工费不低于当月已完工程结算量的16%,足额划入专用账户。
( 5 )乙方账户信息:****(公司名称),****银行****公司****银行),430********600000279(银行账户)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六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6年3月30日
九、合同主体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刘先生
电 话:139****1872
传 真:/
地 址:**县鸳鸯西街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郑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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