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项目名称:****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办法》,由于医废为危害性废物,不建议跨区域处置,为了进一步做好****医疗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工作,防治病原体扩散,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拟采购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医院在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固体废物进行统一收集、储运和无害化焚烧处置,****医院所有院区及科室。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12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拟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采购项目申请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拟成交供应商为****。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如下: 医疗废物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规定的危险废物(HW01),其收集、运输、贮存和处置活动受到国家法律法规的严格管控。 1、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要求与供应商资质符合性: 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11年修订)第十九条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严禁擅自处置、买卖、泄露医疗废物。从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活动的单位,****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未取得资质不得开展处置活动,严禁无资质处置、擅自委托无资质单位处置。 经核实,********环境局核发的有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核准焚烧处置医疗废物(HW01)规模为2000吨/年,是**市内唯一具备医疗废物处置资质的合法主体,完全符合国家及地方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资质要求。 2、地域监管与处置市场的唯一性: 经调研及实际情况,**地区医疗废物处置市场现状如下: (1)处置主体唯一:经市场调研,****是目前**市内唯一一家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含医疗废物处置范围)的本地企业,****卫生健康委员会、****环境局的联合监管要求,**市内所有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必须交由该企业进行集中处置,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擅自处置或转运至外地,确保医疗废物处置的集中化、规范化。 (2)服务范围全覆盖:该公司的医疗废物处置服务覆盖**市全域,包括**街道、官林镇、丁蜀镇等所有乡镇(街道),涵盖全市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院、二级医院、乡镇卫生院、****中心、个体诊所、疾控中心等,实现“产生端全覆盖、处置端全承接”。 3、服务的延续性与公共安全保障: 医疗废物处置是具有强烈公共安全属性的连续服务,中****医院医疗废物无法合法合规出路,引发严重的公共卫生和环境风险。****长期负责**全域医疗废物的集中处置,****医疗机构分布、医废产生特点及监管要求,能够确保服务无缝衔接和处置流程的稳定性、安全性,保持与现有唯一合规处置单位的服务连续性,****医院正常运营和履行社会责任的必要条件。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特申请以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
名称:****
地址:**市官林镇工业集中区C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34884U
2026年03月30日至2026年04月07日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1. 采购人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地址:**市**路1588号
联系电话:0510-****5650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联系人:毛先生
联系地址:**市荆溪中路35号五局大院内
联系电话:0510-****5152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联系地址:**市环科园**路108号
联系电话:180****6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