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东融新区04编制单元DR04-03-19地块、**片区04编制单元LC04-04-07、LC04-04-16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图则》经贺****委员会2026年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实施〈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建设厅****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规定,将该调整图则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东融新区姑婆山大道(**路至八达中路段)沿线两侧。
二、主要公示内容
根据《****中心**东融新区04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中心****片区04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调整前各地块指标如下:
DR04-03-19地块用地面积约27467.84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农民产业用地,未确定具体规划指标。
LC04-04-06-02地块用地面积1905.65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不高于2.5,建筑密度不高于30%,绿地率不低于30%,建筑限高60米。
LC04-04-07地块为回建地,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用地面积35106.21平方米,容积率不高于2.5,建筑密度不高于30%,绿地率不低于30%,建筑限高60米。
LC04-04-16地块为回建地,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用地面积35693.85平方米,容积率不高于2.5,建筑密度不高于25%,绿地率不低于30%,建筑限高60米。
LC04-04-17地块用地面积6009.99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不高于3.0,建筑密度不高于60%,绿地率不低于30%,建筑限高20米。
LC04-04-18地块用地面积22490.66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不高于2.5,建筑密度不高于52%,绿地率不作控制,建筑限高20米。
调整内容:为进一步解决拆迁群众回建农民需求,****政府****中心**东融新区04编制单元DR04-03-19地块、**04编制单元LC04-04-06-02、LC04-04-07、LC04-04-16、LC04-04-17、LC04-04-18地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调整,即:一是将 DR04-03-19地块的用地性质由农民产业发展用地调整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规划指标相应调整。二是将LC04-04-07、LC04-04-16地块的用地性质由二类城镇住宅用地调整为农民产业发展用地。三是同时明确调整后LC04-04-06-02地块指标,四是LC04-04-17、LC04-04-18地块边界同步进行优化,规划指标不变。
三、公示地点
(一)**日报。
(二)****网站http://hz.****.cn/。
(三)东融新区姑婆山大道(**路至八达中路段)沿线两侧。
该控规调整内容涉及周边相关利害人的合法权益,按程序现向社会公示,如社会各界人士及相关利害人对该控规内容有异议和建议,请于公示期(共30天,2026年3月27日至2026年4月26日)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通讯方式、利害关系证明等材料)送达或发邮件到****城市建设科(地址:**市**大道403号,电话:****433,邮箱:hzcsjsk@gxj.****.cn)。
附件:1.区位图
2.调整前图则
3.调整后图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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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