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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县家居装饰材料城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市荣源欣****公司
建设地点:**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县
建设内容:****工业园区内,属于**商业房地产开发项目。主要****商铺、宾馆及****加工厂等配套用房,总建筑面积约38000平方米;配套建设电力、给排水、消防等附属设施;实施场地硬化、道路建设(长约479米)及绿化工程(绿化面积0.41公顷)。项目总占地面积2.03公顷,全部为永久占地,旨在打造集家居装饰材料零售、加工及配套服务于一体的商业综合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