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整装推进关子门堰罐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试点项目信息化部分施工答疑1号
致个潜在投标人:
疑问一: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我方于[2026年3月27日]获取了“[******区整装推进关子门堰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试点项目信息化部分]”项目的招标文件。经仔细研究,我方认为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对“技术负责人资格”的设定(即:具有(电子信息工程类 专业 中级及以上 等级)技术职称)存在[涉嫌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与项目实际需求不相适应] 的情形。现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提出质疑。
事实依据:本项目为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其技术负责人的核心职责涉及多个技术领域。将专业限定为“电子信息工程类”,排除了“通信工程”、“电气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电工程”等同样具备承担本项目技术管理能力的专业人员。
违反《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该条款属于“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以及“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形。
行业惯例与职称分类: 在建设工程及信息化项目中,各省****保障部门发布的职称专业目录中,通常将“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电气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电工程”等视为相近或相关专业。仅限定“电子信息工程”过于狭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请求贵方对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对“技术负责人资格”条款进行修改,将专业要求调整为[电子信息工程类、通信工程类、计算机类、机电工程类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者与项目经理要求相同的专业和等级的建造师。
回复一:本项电子信息工程类不特指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类为电子信息大类,其包含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电气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电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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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