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充遴选2025 年秸秆重点县项目实施单位的通知
各相关新型农村经营主体:
根据《关于公开遴选**县2025年秸秆重点县项目实施单位的公告》(2025年9月16日发布)要求,首轮遴选工作已顺利结束。因部分秸秆综合利用领域申报主体数量不足,为确保项目全面落地实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现决定开展补充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充遴选核心依据
本次补充遴选严格遵循原公告确立的 “公开、公平、公正” 原则,遴选类型、对象范围、申报条件、财政资金支持环节及补助限额均保持不变(具体要求详见 2025年9月16日发布的原公告)。
二、补充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
全县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从事秸秆收储运及综合利用(含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燃料化、原料化)的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包括公司、******社、企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且符合原公告明确的 6 项遴选条件。
(二)申报材料
按原公告附件要求填写相应申请表(附件 1-4),明确申报方向、投资规模及金额,佐证材料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
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用地权属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补助项目实施方案(需结合自身业务特点编制)。
(三)申报流程
1.****政府提交完整申报材料,由镇政府进行资格初审;
2.镇政府审核属实后,在辖区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农业农村局;
3.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第三方评审,择优确定补充遴选入选单位并公示。
三、关键时间节点
补充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4月7日17:00(申报材****政府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镇政府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4月7日17:00;标书代写
评审及公示时间:2026年4****农业农村局通知为准)。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人民政府大楼 912 办公室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136****3455
原公告附件可通****人民政府网(changjiang.****.cn)查询下载,或联系领取电子版。
五、其他说明
申报主体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取消申报资格;
本次补充遴选未明确事项,均按原公告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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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