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忻财采决〔202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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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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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智慧桑蚕产业服务平台环境监测防控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6-03-09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市****公司

地址:**市**区**三路30号神冠豪都A幢一单元

被投诉人 1 :****农业农村局

地址:****社区桂园路范团小区A栋

被投诉人 2 :******公司

地址:**市**区**路719号

相关供应商:无

地址:无

当事人:无

地址:无

五、基本情况

2026年3月9日,本机关收到**县智慧桑蚕产业服务平台环境监测防控项目(项目编号:LBZC2026-J1-210005-
GTZB)的投诉函,投诉内容如下:
(一)投诉人对资格审查中符合性审查结果不满意,认为专家组违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中“细化采购活动执行要求。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金额或者比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响应)文件的格式、形式要求应当简化明确,不得因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响应)。实现电子化采购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暂未实现电子化采购的,鼓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纸质采购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对******公司的质疑答复函不满意。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处理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二项。
(二)处理结果:以上2个投诉事项均不成立,驳回投诉人本次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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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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