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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山-汊河省际毗邻区零碳产业园项目(一期)澄清公告2
项目编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顶山-汊河省际毗邻区零碳产业园项目(一期)”的招标文件做如下澄清答疑: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获奖证书或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上载明的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所承建的建筑施工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学(协)会颁发的地市级及以上质量奖项的,得2.5分,本项满分2.5分。若为联合体投标,是否以联合体任一方提供的奖项均予认可标书代写
回复:认可。
此澄清答疑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
地 址:**县**镇**大道18-1-11号
联 系 人:李阳
联系方式:177****616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 址:**县塔山中路9号(**商厦对面三楼)
联系人:程铸月
联系方式:0550-****144、157****0525
日期: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