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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对**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由第三方承办机构经办长期护理保险业务进行清算审计,并出具清算报告。
二、项目要求
1、中选公告公示期结束后,双方签订委托清算服务协议,中介机构需在协议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出具清算报告,并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履行全部义务。
2、中选中介机构不得转包或委托他人实施本项目,中标不履行协议义务的,禁止参与本单位相关招标业务。如有异议,甲方有权另行选择其他中介机构。
三、项目付款方式及资金来源
局规划财务科在收到完整报销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委托费用,超期需书面说明原因;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项目选取方式
项目采取项目自主谈判方式
1、中介机构依法设立并连续正常执业,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
2、****事务所执业证书;
3、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违法执业行为。不存在中标不履行合同行为;
4、执业人员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事务所执业证书、注册会计师证书等资质;
7、具备省级以上财政部门颁发的执业许可证,具备医保基金审计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