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铜陵盈创产业园有限公司创新材料中试基地(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安徽-铜陵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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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基地(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基地(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基地(一期)项目
建设地点: **省铜****开发区西部园区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研究院****公司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 没有附件
项目概况: 项****开发区****园区,建设3座甲类中试厂房、1座甲类仓库(含危废暂存间)、动力车间、循环水站、消防水站、综合楼、控制中心及100m3/d污水处理站等,为高端新材料、精细化学品、电子化学品、能源新材料等领域研发成果中试项目提供废水、废气集中治理设施及危废集中收储运服务。拟建项目总投资为7735.67万元,环保投资60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循环利用”的要求完善给排水系统,严格雨污管道建设管理,做好水污染源的源头控制和管理,防止生产废水进入雨水、生活污水外排系统。落实《报告书》要求,****处理站进水水质监测,****处理站的园区内企业产生的生产废水必须满足进水水质设计要求;若拟接入废水****处理站无法处理的污染物,应处理至达到相应排放****处理站。基地内中试项目工艺废水、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水、设备清洗水、地面冲洗水等经“隔油池+芬顿氧化”预处理,与初期雨水一并经“混凝沉淀+生化处理(水解酸化+A/O)”处理后,**纯水制备浓水、循环冷却水排水一并排****工园区****处理厂进一步集中处理。水污染物排放从严执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1(电子专用材料)、《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1、《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表1、表3规定的排放限值,若引进的中试项目涉及其他行业的,还应满足相应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报告书》中要求的各种废气收集和处理措施,做好废气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基地内项目反应装置和环保设施应采用密闭高效收集措施,确保最大程度降低有组织和无组织废气污染物对外环境的影响,各类有组织废气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1#、2#中试车间含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酸性废气经二级碱洗+除湿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含卤素有机废气、低浓度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后排放;2#车间碱性废气经二级水洗+除湿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3#中试车间含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酸性废气经二级碱洗+除湿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含卤素有机废气、低浓度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后排放;各中试车间内较高浓度有机废气经沸石转轮+RTO处理后排放;实验中心废气经碱洗+除湿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仓库、危废库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后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碱洗+水洗+生物滴滤处理后排放。实验中心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废气恶臭污染物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要求,其他特征因子应满足中试项目所在行业相应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仓库、危废库废气、中试车间废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及厂界废气无组织排放从严执行中试项目所在行业相应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恶臭污染物在厂界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限值要求。 (三)优化总图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建筑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对各种高噪声设备采取安装消声、减振器件,厂界环境噪声不得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规定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 (四)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固体废物产生种类、数量、时间以及利用、处置和贮存情况。应建设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和设施,确保固体废物堆放、贮存、转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相关管理要求。 (五)强化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保护措施。****水厂内分类输送管道按照“可视化、管廊化”管理要求,并用不同颜色区分,箭头标识管道走向。加强厂区内废水管网及隐蔽工程的维护和泄漏检测。按要求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建设地下水和土壤跟踪监测点。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监测计划,一旦出现污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减少对水体和土壤的不利环境影响。 (六)按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保部公告2016年第74号)要求,细化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本期项目设置400米环境防护距离。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防范环境风险。 (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和设施并设立标志牌。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石油化学工业》(HJ 947-2018)等和《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废水总排放口安装流量、pH值、水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在线监测设备。严格特征污染物排放管控措施,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期内未收到反馈意见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市环****管理科 受理地点: ****环保局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 0562-****053 电子邮箱:
落款日期: 2026-03-30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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