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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大堰河街(建才路-建材市场南侧)**工程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区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市**区多湖街道,属于**城市主干路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全长272.49米,道路红线宽度33米,总建筑面积约13104.07平方米;配套建设雨水管网761米、透水铺装2262平方米及绿化工程845.28平方米;实施路面沥青铺设、路基填筑、管线综合敷设(含给排水、电力通讯等)及交通附属设施;同步建设临时排水沟、沉沙池及冲洗平台等水土保持设施,旨在完善区域路网结构及市政配套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