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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幼儿园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中环****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中学校园内,属于**教育类项目。主要****幼儿园综合大楼2栋(1#楼局部2层、2#楼3层)、柴油发电机房及消防水泵房等配套用房,总建筑面积6160.20平方米;配套建设透水砖铺装、雨水管网、绿化景观及道路硬化工程;同时实施围墙、给排水、电力通讯等附属设施。项目总占地面积1.04公顷,旨在完善区域学前教育基础设施,改善办学条件,建成后将有效提升当地教育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