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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2625MB198841X | 建设单位法人:加洛 |
| 李占寿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县 |
| ****县智青松多镇黄河路 |
| **省**县尼格曲河流域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28-河湖整治(不含农村塘堰、水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610-N7610-防洪除涝设施管理 |
| 建设地点: | **省****县 |
| 经度:101.06252,101.0524 纬度: 33.23498,33.26203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2-15 |
| 果生发〔2023〕14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6087.06 |
| 140 | 运营单位名称:**** |
| ****2625MB198841XB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骏亦****公司 |
| 916********814229X | 验收监测单位:无 |
| 无 | 竣工时间:2025-09-25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2-0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3-1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206M6O9S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生态退化修复工程:共补充植被面积50.43公顷,共补充优势牧草地113.10公顷;同时针对已经出现河岸生态退化严重的区域建设生态缓冲带进行恢复,共建设缓冲带面积51.72公顷;湿地建设工程:共建设湿地4.71公顷;入河径流冲刷防护及生态恢复工程:根据现场调研对流量较大的地表径流利用周边漂移质布置谷坊,营造漫流带34.46公顷;生态岸线修复工程:利用河道内漂石等迁移质0.68万方,使用迁移质在河道边坡内形成新的生境,生态化改造现有岸线18.26千米。 | 实际建设情况:河岸缓冲带建设共计396178m2、河岸生境补偿工程共计483290m2、河岸生态防护工程962075m2;湿地建设工程42400m2;入河径流冲刷防护及生态恢复工程共计58958m2;生态岸线修复工程—迁移质清理共计14524.8m2、生态岸线修复工程—护坡共计65407m。 |
| 根据现场调查及项目环评、《**县尼格曲流域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保护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报告》,**县尼格曲流域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保护工程合计完成河岸缓冲带建设共计396178m2、河岸生境补偿工程共计483290m2、河岸生态防护工程962075m2;湿地建设工程42400m2;入河径流冲刷防护及生态恢复工程共计58958m2;生态岸线修复工程—迁移质清理共计14524.8m2、生态岸线修复工程—护坡共计65407m。 统计核算,河岸缓冲带实际建设面积较设计减少121022m2;河岸生境补偿工程实际建设面积较设计减少21010m2;河岸生态防护工程实际建设长度较设计减少168925m2;入河径流冲刷防护及生态恢复工程建设面积较设计减少285642m2;湿地建设工程面积较设计减少4700m2;生态岸线修复工程—迁移质清理实际建设长度较设计增加7724.8m2,生态岸线修复工程—护坡长度较设计增加47147m。 根据现场调查,种植面积较环评减少符合实际情况,属于合理变动。综上,本项目实际施工地点、规模变化在合理范围内。因此,本工程实际建设内容未发生重大变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生态治理工程,无生产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生态治理工程,无生产工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优化施工布置和施工工艺,尽量少占用不必要的区域。对施工造成植物生境破坏的区域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措施。对有植被生长的占压区域草皮或有肥力的表土进行剥离,并做好剥离草皮和表土的堆存和养护,待施工结束后利用表土回覆地表。加强施工期噪声的控制,尽量减少施工机械同时工作。所有的挖方不得随地放置,禁止向河中倾倒。在施工过程中,避免干扰野生动物的正常活动,严禁高速行车和鸣笛,使得野生动物通行和活动创造良好的环境。施工结束后,应尽快恢复区域内植被,以灌草结合或种草的方式对施工区域进行绿化,以尽快恢复陆生动物的原有生境。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施工进度安排时应充分考虑野生动物的生活习性,要尽可能避开野生动物活动频繁的季节和时段,特别是要合理安排工程材料和弃渣的运输,减少工程施工的影响程度。做好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增强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严禁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减少机械设备油类的跑、冒、滴、漏对土壤环境的影响。开挖形成的裸露地表,应进行苫盖、及时进行洒水降尘、缩短裸露时间。合理开挖,保留表层土。施工前,对表层土进行铲除,将表层土与下层土分开,保存于表土堆存场,用于施工结束后的回填,以恢复土壤理化性质,利于植被的恢复,临时表土堆场应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将具有种植价值的表层土剥离存放用于后期作为种植土,严禁设置取弃土场。禁止到沿线河流内清洗施工机械。 2、种植土、有机肥、牛羊粪便、生活垃圾等应轻装轻卸,运输车辆上应覆盖蓬布进行有效遮掩。各类材料尽可能不要露天堆放,可设置集中堆放场进行堆放,堆放应设置为半封闭堆放场,并进行适当洒水。施工各类运输车辆进入施工范围区域后均应保持低速。施工机械设备在挖土、装土、堆土等作业时,应当同时采取洒水等降尘措施。施工现场在干燥天气时应适当洒水,遇到大风天气,施工单位应停止土方开挖、回填、转运等易产生扬尘的施工项目。对施工现场进行科学管理,对裸露的土石方加盖篷布予以遮盖,土方进行勤洒水,减少场尘产生运输车辆禁止超载,不得使用劣质燃料。加强施工车辆管理,选用符合国家卫生防护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确保其废气排放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行驶的机动车尾气完全达标,减少机动车辆尾气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牛羊粪便、垃圾等清运时,应加快清运速度、及时覆土压实,减少恶臭气体产生。 3、施工无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用于泼洒降尘,不外排。 4、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垃圾必须集中收集,及时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严禁乱堆、乱放、焚烧、丢弃。 | 实际建设情况:1、①根据调查,施工期施工活动集中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未扩大施工范围; ②根据调查,施工结束后,已对临时施工场地、临时道路进行迹地清理平整和绿化恢复; ③施工前,对表层土进行铲除,将表层土与下层土分开,保存于表土堆存场,用于施工结束后的回填,以恢复土壤理化性质,利于植被的恢复,临时表土堆场应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将具有种植价值的表层土剥离存放用于后期作为种植土,严禁设置取弃土场。禁止到沿线河流内清洗施工机械。 ④施工期期间严格控制噪声的产生,减少施工机械同时工作。挖方不得随地放置,禁止向河中倾倒。在施工过程中,避免干扰野生动物的正常活动,严禁高速行车和鸣笛,使得野生动物通行和活动创造良好的环境。施工结束后,应尽快恢复区域内植被,以灌草结合或种草的方式对施工区域进行绿化,以尽快恢复陆生动物的原有生境。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施工进度安排时应充分考虑野生动物的生活习性,要尽可能避开野生动物活动频繁的季节和时段,特别是要合理安排工程材料和弃渣的运输,减少工程施工的影响程度。做好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增强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严禁非法猎捕野生动物。 2、①根据调查,施工期间物料运输过程中已对车辆进行了篷布遮盖,装高未超过车厢板,车辆运输过程中未出现扬尘散落等现象; ②根据调查,临时堆料场堆放期间采取临时苫盖、定期洒水降尘; ③根据调查,临时堆料场堆放期间采取临时苫盖、定期洒水降尘等措施。 ④根据调查,施工机械进入施工现场时,尽量确保正常运行时间,减少怠速、减速和加速的时间,以减少机动车尾气的排放。 ⑤加强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和运输车辆超载,来源可靠,未使用劣质燃料,根据调查,定期至日当镇车辆修理站对机械设备的管理、设备保养等措施。 3、①根据调查,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作场地洒水降尘; ②根据调查,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附近村民的旱厕及施工场地内设置的移动式环保厕所收集,收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草地施肥,不外排。 4、根据调查,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设置拦挡隔声措施、施工机械隔声及基础减震等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未在夜间施工。 5、①根据调查,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集中分类收集至垃圾桶内,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②根据调查,施工期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分类回收处置,不可利用的部分收集后定期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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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设置防渗旱厕,旱厕定期清掏,用于植物绿化,不外;盥洗污水当场泼洒用于抑尘;基坑排水:经静置沉淀2h后,抽取用于施工区、施工道路洒水抑尘等综合利用。 | 综合利用,不外排 | 设置防渗旱厕,旱厕定期清掏,用于植物绿化,不外;盥洗污水当场泼洒用于抑尘;基坑排水:经静置沉淀2h后,抽取用于施工区、施工道路洒水抑尘等综合利用。 | 无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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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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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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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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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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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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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