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征集“美丽蓝天”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30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关于征集“美丽蓝天” 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县区、各部门,各相关企业:

根据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安排,计划“十五五”期间,以城市为主体申报“美丽蓝天”建设项目。为推动**市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我局拟统筹申报**市“美丽蓝天”建设项目,争取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现****事业单位征集大气污染防治项目,支持方向包括低效产能与设施淘汰退出、锅炉窑炉清洁能源替代、重点行业污染防治(含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等)、移动源污染治理(含国四及以下非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等)、面源污染控制(含恶臭异味、餐饮油烟治理等)等,美丽蓝天建设项目总体按60%予以奖补,具体视项目实际情况而定。具体支持与不支持范围见附件1、2。

请各单位/企业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以细颗粒物(PM2.5)治理为主线,积极谋划,于6月30日前将项目清单(附件3)和项目有关资料(附件4)报送至我局大气科邮箱。我局将根据支持方向和征集的项目情况,形成全市“美丽蓝天”建设项目总体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后,报送自治区和国家审核,具体结果以国家、自治区的审核意见或批复为准。

联系人:大气生态环境科 林工/廖工

电话:0779-****163,邮箱:****@163.com

附件:1.美丽蓝天建设项目中央资金支持范围

2.美丽蓝天建设项目中央资金不予支持事项

3.项目清单

4.申报项目提交具体资料

****

2026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美丽蓝天建设项目中央资金支持范围

为全力支持美丽蓝天建设项目,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主要支持以下内容:

一、低效产能与设施淘汰退出。工艺落后、能耗高、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大的生产能力和装备等淘汰退出。

二、锅炉炉窑清洁能源替代。燃煤、燃油锅炉淘汰或清洁能源替代,燃气锅炉淘汰或改电,生物质锅炉整合替代、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等。

三、重点行业污染防治。燃煤锅炉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燃气锅炉低氮改造、生物质锅炉深度治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锅炉深度治理、工业炉窑综合治理、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重点行业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重点行业环保绩效等级提升、产业集群综合整治等为重点。例如:水泥熟料企业有组织、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焦化行业有组织、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工业炉窑除尘脱硫一体化、简易碱法脱硫、简易氨法脱硫脱硝、湿法脱硝等低效治理设施升级改造,低氮燃烧、SCR、SNCR、活性焦等成熟高效治理技术改造;玻璃熔窑企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创A提升改造;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锅炉深度治理;燃煤/生物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汽车整车和零部件制造、钢结构、工程机械制造、木质家具制造、包装印刷等行业及其他工业涂装企业实施水性、高固体分、无溶剂、粉末等低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石化、化工行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创A提升改造;废气治理用活性炭(仅限于****中心建设,针对同一类别工****园区****中心、****中心,针对同类型有机****园区和集群****回收中心等绿岛类项目;储油库、船舶**油气回收深度治理。

四、移动源污染治理。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新能源替代或改造,老旧货车淘汰、新能源替代为重点。后处理装置维修治理、远程在线监控和定位装置安装等。

五、面源污染控制。散煤治理(包括取暖、生活等民用散煤,餐饮、洗浴等商业经营性炉灶散煤,以及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等农业散煤)、餐饮油烟集中治理示范工程、恶臭异味深度治理、大气氨排放治理等。
附件2

美丽蓝天建设项目中央资金不予支持事项

为符合中央生态环境资金使用相关要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美丽蓝天建设项目中央资金不予支持以下事项:

一、违法违规事项或对违法违规事项的整改。

二、****事业单位法定义务事项。

三、电网、气网、各类管道、公路、铁路、能源保障等基础设施建设。

四、属于产能置换、迁建、汰小建大的项目。

五、采用非成熟高效治理技术或条件不成熟的项目。

六、秸秆综合利用、扬尘治理等项目。

七、除源头替代、VOCs“绿岛”建设项目外其他新改扩建“三同时”项目。

八、其他中央财政资金或价格补贴已有支持的。

九、过度治理项目。

十、发放人员工资和津贴补贴、“三公”经费支出、兴建楼堂馆所、偿还举借债务、购买服务及其他与大气污染防治无关的。


附件3

项目清单

申报单位(盖章):

序号

工程名称

所属类型

具体内容

项目开始时间(年-月)

项目完成时间(年-月)

总投资(万元)

实施主体/

单位

责任/监管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合计











注:

1.此表填写申请中央资金支持的工程;

2.总投资合计作为城市奖补测算依据;

3.所属类型包括:落后锅炉炉窑淘汰退出或清洁能源替代、重点行业污染防治、移动源污染治理、面源污染控制、大气污染防治适用性新技术推广应用。


附件4

申报项目提交具体资料

符合支持方向的企业项目,需提交以下项目材料:

(一)项目可研报告或实施方案,须明确企业现状、现行排放标准、改造目的和必要性、工艺比选、改造后目标(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二氧化碳及其它预计减排量)、投资构成、预算明细、计划工期等内容。

(二)改造项目的批复或备案意见,如项目立项、核准资料或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等。

(三)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政府投资项目,除上述材料外,需要开展提级论证。


招标进度跟踪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