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第八中学两校区2025级学生校服采购(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三次)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30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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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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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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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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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两校区2025级学生校服采购(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3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招标文件内容及开标时间调整 加急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4-07 09:30:00,更正为:2026-04-15 09:30:00。加急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04-07 09:30:00,更正为:2026-04-15 09:30:00。加急标书代写

(1)删除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7.2评标标准中“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项目

适用对象

比例

描述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投标人或者联合

体均为小型、微型

企业

15.00%

本采购包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评审时,对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给予价格评审优惠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具体评审优惠如下:①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报价: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项目或小型、微型企业承接的服务项目给予15%的扣除,投标人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者不给予价格扣除。②对监狱企业产品(货物或服务)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监狱企业的,****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未提供者不给予价格扣除。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对相应货物、工程或服务的价格给予 15%的扣除,投标人需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供者不给予价格扣除。 ※本采购包为货物类采购包,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扣除规则如下:

项目

比例

方法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10.0000%

1、同一采购包内,对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实施优先采购的产品,给予产品价格报价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采购标的同时包含其它非优先采购产品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要求供应商对优先采购产品和非优24先采购产品进行分项报价,非优先采购产品的报价不得享受给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扣除优惠。2、同一优先采购产品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进行价格扣除。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3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区八一七中路707号

联系方式:****7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17层1703

联系方式:0591-****90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萍

电话:0591-****9090

****

2026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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