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根据《****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制造业中试服务平台培育认定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科技〔2026〕147号 )要求,现开展2026年制造业中试服务平台培育认定工作,具体如下:
一、申报对象
围绕重点产业领域(附件2)创新发展需求,支持企业、专业机构、高校、科研院所等,以市场机制为牵引,自建或共建行业特色鲜明、开放服务共享、示范效应良好的中试服务平台。
二、申报条件
制造业中试服务平台须对外提供公共服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依托单位应为**省内依法生产经营的单位。
(二)具备承担本领域中试服务必需的专用设备、中试线或中试场地以及配套设施,有必需的安全生产、环保设施设备。现有试验设备、测量仪器、关键软件等中试设备原值原则上不少于800万元。
(三)拥有本领域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工程技术带头人,拥有与核心服务能力相适应的管理、研发、试验、检测、质量等专业技术人员。
(四)拥有对行业或区域相关技术**的整合、辐射及带动能力。具备本领域先进的技术熟化、产品试制、工艺改进、试验验证等核心技术能力,具有较好的中试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
(五)具备公共服务能力,有明确的中试服务清单,有中试服务收入,有项目产业化成功的案例。
(六)应符合产业、安全、环保、节能和质量等方面法律法规**策要求。建立完善的运行管理机制和制度,规范对外服务承接程序和业务范围,明确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商业秘密等管理制度,具备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能力,能够实现自我造血和可持续发展。已批准在建且1年内能达到认定基本条件的,可申报入库培育。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省工信厅制造业中试服务平台申报书》(附件 3)、《2026年制造业中试服务平台推荐汇总表》(附件4),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于 4月17日前报至我局技术进步科。
(二)申报材料提供纸质版4份,word版和彩色扫描 pdf版各1份(刻光盘)。
四、有关要求
(一)同一申报主体当年度申报平台数量为 1个。同一申报主体不能作为联合单位联合申报同类别同领域平台。
(二)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得涉密、不得造假,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一切责任。有弄虚作假、学术不端、违法违纪、失信等不良行为的,一经发现将撤销申报、入选资格。
联系人:****工信局技术进步科 何陈念
联系电话:****7875
邮箱 :****@163.com
附件:1.《****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制造业中试服务平台培育认定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科技〔2026〕147号 )
2.制造业中试服务平台重点产业领域
3. **省工信厅制造业中试服务平台申报书
4.2026年制造业中试服务平台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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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