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区R2023- 014地块房地产建设开发项目 |
| 标段编号 | ****001001 | 标段名称 | **区R2023-014地块房****示范区景观、绿化工程 |
| 工程类型 | 施工 |
**区R2023-014地块房****示范区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区R2023-014地块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通高新管备〔2025〕28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南****公司,招标人为****、南****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区R2023-014地块房****示范区景观、绿化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区R2023-014地块房****示范区景观、绿化工程
2.2 建设地点:**区金新街道杏园**侧、希望路东侧
2.3 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园建(含硬质铺装)、绿化、围墙(景墙)、道路、部分雨污水支管、装饰井盖、游乐设施、水景、雕塑、设施小品等工程以及部分红外线外的绿化、交通设施的迁移等。具体招标范围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2.4 质量要求:
(1)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
(2)园林绿化养护质量:符合《**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分级标准》,Ⅰ级养护,养护期为二年,绿化成活率100%。
注:投标函及开标一览表中质量承诺为“合格”即可。标书代写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功能区A用地面积89162㎡,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建筑性质为住宅、 物管用房等,容积率1.01-1.14;功能区B用地面积9325㎡,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建筑性质为商业、社区配套用房等,容积率0.5-0.7;绿地率≥35%。示范区景观绿化工程面积约12410平米。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1489.61万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园建(含硬质铺装)、绿化、围墙(景墙)、道路、部分雨污水支管、装饰井盖、游乐设施、水景、雕塑、设施小品等工程以及部分红外线外的绿化、交通设施的迁移等。具体招标范围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2.9 工期: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2.10 ****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本工程所属行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应当具有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及园林绿化施工管理5年以上工作经历;且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注:1.园林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2.工作经历按实际从事专业管理工作时间起算,可参考学历证书颁发时间或其最早参与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工程竣工资料确定。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涉及)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本工程不涉及)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企业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1)业绩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造价金额以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如有矛盾,以时间在后的为准),其余内容的认定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证明)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证明)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不能充分体现的,则须另行提供能反映上述业绩评审内容并盖有发包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
(2)业绩材料(含佐证材料)须扫描上传至主体库,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3.4.2近2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类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标书代写
3.4.3近1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标书代写
□3.4.4自 年 月 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 %(不低于 /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 / %(不低于 /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 / 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项目计划表中明确。
□3.7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公告附件及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两阶段评标)评标办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公告附件招标文件第三章。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3月30日18 时00分至 2026 年4 月 22 日 9 时 00 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交易平台。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6 年 4 月 22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7.2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标书代写
8.其他说明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8.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4已启用全省全面应用统一主体库(**省公共**经营主体信息库),如需调整前往省主体信息库调整完善,投标人需及时更新信息,确保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市公共**交易平台、**省公共**交易平台、**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一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 招标人: |
南****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招标人地址: |
**区**圆融汇1号楼13楼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高新区世纪大道198****中心903室 |
| 联系人: |
姚先生 |
联系人: |
曹女士、姜先生 |
| 电话: |
0513-****8690 |
电话: |
0513-****6409、198****1186 |
| 电子邮箱: |
/ |
项目负责人: |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市**区数据局
联系电话:0513-****8136
10.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一般应在**市公共**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收到异议之日起招投标活动暂停,招标人必须妥善处理并在上述平台系统进行答复。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