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变更内容
将用地单位名称由“**市****公司、**市福民****公司、**市福民****公司、**市****公司、**市****公司、**市福****公司、**市福民****公司、深****公司、**市大****公司、**市大****公司、**市大****公司、**市观****公司”变更为“**市****公司、**市福民****公司、**市福民****公司、**市****公司、**市****公司、**市福****公司、**市福民****公司、深****公司、**市大****公司、**市大****公司、**市大****公司、**市观****公司、**市新****公司”,其余规划设计条件不变。
二、公示渠道
本事项除在《**特区报》公示外,同步在以下现场和网站进行公示:
(一)实地公示
1.****
地址:**市**区**街道清湖路壹点规划馆
2.项目现场
地址:******社区福花**面荣富路东面
(二)网站公示
1.******局门户网站
(http://pnr.****.cn/)
2.****门户网站
(http://pnr.****.cn/lh/)
三、公示时间
为期10个自然日,自2026年3月29日至2026年4月7日止(如公示截止日期逢节假日或周末,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顺延至节假日或周末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人或单位均可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前(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向****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市**区**街道清湖路壹点规划馆(邮编518000),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变更事项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一并报批。
五、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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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梦月
联系电话:0755-****5822
联系地址:**市**区**街道清湖路壹点规划馆
附件:1.项目用地区位图
2.公众意见征询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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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8日
文档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