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健康**建设,促进社会、民生福祉改善,优化高新区用地布局,组织编制了《****开发区G05-H1局部地块详细规划》,现依法进行公示,市民及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
一、规划用地范围
规划地块位于国槐路东侧,如意西街南侧,淝水大道西侧,和风大街北侧,总用地面积约7.75公顷(116.25亩)。
二、规划主要内容
1.用地性质和指标
规划地块划分为G05-H1-01、02两个地块。
G05-H1-01地块,用地面积约5.4公顷(81亩),用地性质为社会福利用地(0807),容积率≤1.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高度≤80米;
G05-H1-02地块,用地面积约2.35公顷(35.25亩),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兼容水工设施用地(1402+1311),兼容用地比例≤30%;
2. 建筑退让
规划建筑退让和风大街红线(80米)不小于35米(其中绿线20米),淝水大道红线(45米)不小于25米(其中绿线10米),退让如意西街红线(24米)不小于12米,退让相邻地块不小于10米。地下建筑不得占压道路红线,相邻地块建筑退界应满足**、安全、消防等要求。
3.机动车出入口
规划地块机动车出入口设置在淝水大道、如意西街。
4.配套设施
规划地块应配置变电室、垃圾收集点等设施,其中机动车位按0.6泊位/100㎡地上建筑面积设置,非机动车位按2.0泊位/100㎡地上建筑面积设置。机动车按照不低于配建停车位35%的比例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预留安装条件时需将管线和桥架等供电设施建设到车位以满足直接装表接电需要,同时需满足电力负荷需求);非机动车应设置不低于50%的充电设施,其余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
规划中未列出的其他配套设施等相关要求,按《**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及相关规范执行。落实城市儿童友****中心**电力、通信等地面配套设施建设要求。
三、公示方式:网上公示
四、公示时间:2026年3月6日至2026年4月6日
五、规划咨询电话:0554- ****093 0554-****117
六、附图:
1.现状区位
2.规划图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