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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二期库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内蒙****公司
建设地点:**自治区**市**区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既有厂区内,属于扩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座原料库房和一座成品库房,总建筑面积12988.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12508.3平方米,地下废水池480平方米;配套建设厂区道路617米、硬化面积1.01公顷及绿化面积0.58公顷;同时实施给排水、电力通讯及土石方工程(挖填方各0.66万立方米),旨在完善企业原料与成品贮存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