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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县龙中乡色康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诚旭****公司
建设地点:**自治区**市**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县龙中乡色康村,属于改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及场地硬化工程(**村内硬化1113.7m2、印花地面2320.6m2)、排水及水利渠道工程(维修及**盖板沟、排水沟共计约1500m,**钢筋砼渠道及排洪渠1139m)、附属设施工程(更换及搬移路灯36套、电力改造、**农道桥及涵桥共7座、采购垃圾桶55个)以及防护工程(**挡墙224m、堤防100m)。项目旨在通过完善村内基础设施,改善村民生产生活条件及村庄整体环境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