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6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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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6〕34号)精神,结合学校办学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6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单独考试****学校招生“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遵循“信息公开、自愿报名、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规范运作”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学校。

第八条 办学地点:象湖校区(**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66号);杜岭校区(**市**区市民新村北街9号)。

第九条 ****学校名称:****。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校成立由校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校级领导任副组长、****学院负责人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下设命题考务组、录取工作组、宣传工作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等。凡属考核、录取中重大问题,****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一条 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371-****3012。

第四章 招生对象

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

1.已通过**省 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

2.已通过**省 2026年普通高校****学校毕业生考试(以下简称“对口招生”)报名的考生。

第十三条 考生类别划分

1.普通高中类考生(以下简称“普通高中生”):已通过**省2026年普****中学业水平成绩的考生。

2.社会考生:已通过**省2026年普通****中学业水平成绩的考生。

3.普通中职类考生(以下简称“普通中职生”):已通过**省2026年对口招生报名的考生。

4.退役士兵:****考试院认定为准。

5.技能拔尖人才免试考生(以下简称“免试考生”)是指符合本章程“第十八条 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招生”条件的考生;非免试考生是指不符合“第十八条 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招生”条件的考生。


第五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2026年学校单独考试招生计划150人(含退役士兵单列计划10人),具体招生专业与招生计****考试院公布为准。录取过程中,学校可根据报考考生生源情况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


第六章 志愿填报

第十五条 凡符合单招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于2026年4月21日9时至4月22日18时登录“**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志愿,并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补报和更改,提醒广大考生按时认真填报志愿。

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艺术设计三个专业不得兼报。

第七章 考试

第十六条 报考我校2026年高职单招的考生,登录我校“单独招生管理系统”(http:// danzhao.****.org:9090)打印准考证。

第十七条 ****教育厅、****考试院的指导下,实行自主命题,对考生的“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进行测评。按照考试规定,命制题目形式、题量大小、难易程度及内容要求等方面对等的两套试题(A卷与B卷),****纪委监督下供考试随机抽取确定。****考试院****中学业水平成绩,****中学业水平成绩的考生为高中类考生,可免文化素质考试,****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折算分数,****中学业水平成绩的考生为中职生、社会考生,****学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

(一)高中类考生

1.文化素质考试

****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进行折算。将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等级成绩折算为相应分数后相加即为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总分150分。折算办法如下:

(1)学业水平成绩分为A、B、C、D、E五个等级考生折算办法为:

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为A等级折算为50分,B等级折算为45分,C等级折算为40分,D等级折算为35分,E等级折算为20分。

(2)学业水平成绩分为A、B、C、D四个等级考生折算办法为:

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为A等级折算为50分,B等级折算为45分,C等级折算为35分,D等级折算为20分。

2.职业适应性测试

高中类考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考试方式为60分钟闭卷考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职业能力倾向、心理素质、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社会责任感等综合素养及专业素养、培养潜质等,分值150分。

3.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和艺术设计考生加试专业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评采用面试形式,总分为300分。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和艺术设计考生加试专业能力测评成绩低于180分不予录取。

3.1音乐表演

主科200分(声乐或器乐)。声乐:自选声乐作品1首,体裁不限,中外作品均可,时间3分钟以内。自备钢琴音频伴奏(优盘存储mp3格式)。器乐:中西乐器演奏,演奏曲目自定,时长5分钟以内。考试现场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

视唱100分:内容为一个升降号以内的线谱视唱。考生可采用固定调唱名法或首调唱名法演唱,两种唱名法分值相同。

3.2舞蹈表演

3.2.1基本功测试100分

A.柔韧度

B.技术技巧:旋转、跳跃、翻身、翻腾等项目(展示一组不同类型组成的技巧动作)。

3.2.2剧目表演测试200分

舞蹈剧目片段时长2分钟以内,舞种(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现当代舞、芭蕾舞)。

3.2.3考试要求:

A.剧目表演自备音乐(优盘存储mp3格式)。

B.基本功测试环节中,考生须穿紧身练功服(女生:体操服、裤袜;男生:短袖上衣、紧身练功裤)。剧目展示环节中,可自备舞蹈道具、舞蹈服装等考试用品。

3.3艺术设计

素描150分,时间90分钟;速写150分,时间30分钟。材料自理。

(二)中职生、社会考生

中职生、社会考生均需参加文化素质考试。

1.文化素质考试

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

试卷分值:语文50分、数学50分、英语50分,共150分。

2.职业技能测试

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综合能力、心理素质、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专业技术能力、动手能力、创新思维能力等,分值150分。

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采取两科连考形式进行测试,考试方式为120分钟闭卷考试。

3.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和艺术设计考生加试专业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评采用面试形式,总分为300分。专业能力测评内容和高中类考生一致,具体要求见高中类考生考试要求。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和艺术设计考生加试专业能力测评成绩低于180分不予录取。

(三)退役士兵

退役士兵考生免文化素质考试,须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和专业能力测评。

1.职业适应性测试

退役士兵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方式为60分钟闭卷考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职业能力倾向、心理素质、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社会责任感等综合素养及专业素养、培养潜质等,分值150分。

2.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和艺术设计专业考生加试专业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评采用面试形式,总分为300分。专业能力测评内容和高中类考生一致,具体要求见高中类考生考试要求。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和艺术设计考生加试专业能力测评成绩低于180分不予录取。

(四)成绩构成

1.高中类考生总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笔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评面试成绩。

2.中职生、社会考生总分=文化素质考试笔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笔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评面试成绩。

3.退役士兵总分=职业适应性测试笔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评面试成绩。

(五)考试组织

1.命题。命题、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2.考试。严格考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3.评卷。学校****小组,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参照《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组织实施。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试卷评判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六)考试日程安排


考试时间

考试内容

备注

4月26日(周日)

09:00-10:00

职业适应性测试笔试

(高中考生和退役士兵)

学校将根据报考人数适当调整场次。****学校网站。

09:00-11:00

文化素质考试笔试+职业技能测试笔试(中职和社会考生)

4月26日(周日)

14:00-18:30

面试(音乐表演、舞蹈表演

、艺术设计)

考试地点:象湖校区(**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66号)

(七)相关要求

考生本人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4月25日下午可在我校象湖校区南门门外查看考场分布图。报名、考试期间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第十八条 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招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职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对于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录取进入高校专科阶段学习,考生申请免试专业须与获奖项目或取得的高技能资格相关,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

1.技能大赛优秀获奖选手。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和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争夺赛铜奖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2.优秀高技能人才。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同时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符合条件的考生须于4月5日****学校审核确认并加盖公章的《****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一式三份、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招生就业处。

考生递交的申请材料经****学校招生就业信息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且无异****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备案。

****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备案通过的免试录取名单与本次单独招生拟录****学校招生就业信息网公示,****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第八章 录取

第十九条 录取办法

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考试院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一)身体条件

身体健康,符合《****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二)录取原则

按专业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

对退役士兵的录取,按照我校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于总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笔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

拟录取考生名单,报****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在****招生就业信息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的拟****考试院。

(三)凡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第二十条 关于学历证书按教育部及我省有关文件执行,具有****学籍的专科学生,****学校毕业标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发****专科毕业证书。

第九章 报到和复查

第二十一条 考生录取后按新生报到须知相关要求到校报到。新生入校后,****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录取资格复查,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冒名顶替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第十章 收费标准和资助政策

第二十二条 收费标准

****教育厅、****委员会、****财政厅文件中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艺术类6000元/生/年。学校住宿8人间,住宿费标准600元/生/年。

第二十三条 资助政策

学校设立了“绿色通道”并形成了“奖、助、贷、勤、免、补”多种资助形式相辅相成的资助体系。

(一)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在校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三)校内奖学金:对品学兼优、全面发展或某一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给予奖励,分为一、二、三等,奖励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1500元、1000元和500元。

(四)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我校国家助学金分为3档,资助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4700元、3700元和2700元。退役士兵均可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700元。

****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原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

(六)基层就业国家资助:自愿到**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服务期考核合格的,其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本金及发生的利息由财政实行代偿。****大学生村干部在村任职满3年的,符合有关规定的,也可以享受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七)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前,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也可在入校后申请办理校园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本人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20000元。

(八)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多个勤工助学岗位,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支付补助金,为在校内学习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锻炼机会。

(九)学费减免: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主要针对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事实无人供养学生、优抚家庭子女、残疾人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家庭确有经济特殊困难、无能力支付全部或部分学费,学校予以免除当年学费。

(十)冬季补贴:按照一定比例为在校内学习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补贴,用于购买棉衣、棉被等过冬必需物品。

(十一)临时困难补助: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因本人重特大疾病或遭遇意外事故等原因而产生临时困难的学生可申请,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不高于20000元。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我校所有招****学校招生就业信息网发布。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以免上当受骗。

第二十五条 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单招。****教育厅****考试院的规定,对违规、违纪骗取单招录取资格的考生,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领导小组。

第二十七条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1-****3008 ****3018

学校网址:https://www.****.org

招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org/zjc/



附件1 2026年高职单招招生计划


学院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人)

音乐学院

音乐表演

50

舞蹈学院

舞蹈表演

50

美术学院

艺术设计

50

合计

150


附件2 2026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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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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