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晋农机工发〔2026〕二号文件,****发展中心关于印发《2026年**省区域农业****中心试点建设项目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为提升我县农业应急救灾能力,提高农机手应急救灾作业技能水平,充分发挥农机在农业生产和应急救灾中的主力军作用,为应对农业灾害、减少粮食损失、保障粮食安全提供农机有力支撑,拟实施2026年**县区域农业****中心建设项目。欢迎全县有意承担该项目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参与申报。
一、申报条件
1.在**县境内注册并正常运营,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政府和农机部门应急管理调度,社会责任意识强;
3. 拥有稳定的技术队伍和较强的服务能力;
4. 履行跨市、跨县应急互援义务;
5. 具备较完善的基础设施,包括农机库(棚)、停机坪、培训室、信息化管理室等,其中农机库(棚)面积须不少于200平方米;
6. 现有各类农机装备原值不低于100万元,其中应急救灾类农机装备原值不低于30万元;
7. 编配农机手不少于10人,近2年内无农机安全生产事故记录,有应急救灾农机维修、保养、调试、改装技术。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须在申报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原件核对后返还,复印件加盖公章):
1.申请书;
2.承诺书;
3.项目实施方案;
4.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原件及复印件);
6.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7.本单位农机资产表和驾驶员名单(需提供行车证和驾驶证复印件)
三、申报时间与方式
申报时间:2026年3月30日至4月7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申报方式:现场提交纸质材料
申报地点:****生产指导站
联系人:吉红龙 联系电话:0359-****372
四、其他说明
1.申报单位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申报资格;
2.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应急机具购置和技术培训应急演练等。
请各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准备,按时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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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