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家发改委、民政部、国家卫健委《“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我局****养护院项目。为规范自行采购管理,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我单位拟通过比选方式选定****养护院项目勘察服务单位。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万元) |
比选服务内容 |
| 1 |
****养护院项目 |
5094.79 |
勘察服务 |
二、服务内容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本项目的实际特点,依法,依规,依程序完成上述项目的勘察服务单位服务工作。
三,对参与比选服务单位的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良行为记录、失信名单记录等;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
(3)人员配备:根据行业法律法规要求及项目需求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以满足各项目任务需要,若中选单位无法按要求配备人员力量,视为自动放弃。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比选采购活动。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成交供应商不允许转包,分包或挂靠,否则采购单位有权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
四、参选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标书代写
1.递交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17:30
2.递交地点:****中心118办公室
3.递交方式:当面递交
4.采购上限价格:不高于3.8万元
五、成交供应商履职要求
1.履行法定及合同约定职责。
2.配合建设业主完成资料整理,项目迎检,审计结算,质量缺陷整改等工作。
3.向采购单位提供合法有效的成果文件/报告。
4.其他。
六、采购说明
1.若因项目调整,变更,导致采购金额,服务内容等变化,由双方协商为准。
2.合同均采取包干价,工程延期不另行计费。
3.原则上按省市文件精神,纳入平台监管。
七、选定方式
****民政局相关****小组,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根据项目需求、承接单位条件和报价等,对报名资料进行评审比较,确定项目得分最高的竞价人为承接单位。评****民政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联系人:蔡伟轩
电话:****8237
****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