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县汉江湿地调蓄设施和排涝通道建设项目EPC 总承包 (招标编号:****)澄清通知如下:
一、招标文件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补充如下内容:
1.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执行经发包人确认的设计变更。若设计变更对关键线路工期产生实质性影响,且不属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双方可依据合同约定协商调整工期。
2.承包人必须首先确保施工一线工人的工资发放,不得拖欠民工工资,否则发包人可采取必要的措施予以处理,并保留进一步追究承包人责任的权利。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 号)、《****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6〕74 号)、《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9〕18号)、《关于全面推进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19]27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以及解决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的其他法律、****政府下发相关政策文件,及时支付工程中的材料、设备货款及农民工工资等费用。承包人按规定实行实名制劳动用工管理制度,落实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制度,落实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制度。
3.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量清单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T50500-2024)。定额采用2024版《**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省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省建筑工程公共专业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省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省施工机具使用费定额》《**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等定额。
二、其他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调整为:2026 年4月15 日9 时00分 ;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调整为:2026年4月15 日9 时00分 ;标书代写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调整为:2026年5月25 日;
计划竣工日期调整为:2027年5月24 日。
原招标文件内容与本次补充内容存在不一致的,以本澄清内容为准,特此澄清!
(1)招标人:****
地址:**县**镇小南门街18号
联系人:龚泽浩
电 话:198****7966
电子邮件:/
(2)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隆中路18****科技园办公楼401-2室
联系人:阙鹏鹏
电话:180****2931
电子邮件:/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