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教中心消防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医教中心消防改造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医教中心消防改造项目
2、建设地点:**市**区**路31号
3、招标编号:****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957020.22元
7、项目概况:****科教中心、生殖中心、眼科医院及其他区域的消防改造工程,安装工程工作内容为消防水电改造及配套工程,土建工程工作内容为室内隔墙拆除恢复,防火门窗拆除恢复等。
8、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9、缺陷责任期:24个月(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10、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答疑(如有)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11、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确保通过消防验收/备案。
12、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3、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4、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1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人须根据《**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6年03月31日至2026年04月07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网上获取(资料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126.com)或现场获取(获取地点:**省**市**区珠江路145号华耀青年科技创新孵化园A区4楼A03)。
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资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包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或授权委托书(包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网上获取提供:加盖公章的资料扫描件(每一页资料均应加盖公章,扫描件内容需清晰可见,投标人公章必须为彩色);邮件备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现场获取提供:加盖公章的资料复印件一套(每一页资料均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为原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标书代写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04月28日09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省**市**区珠江路145号华耀青年科技创新孵化园A区4楼会议室标书代写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官网》上发布,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执行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
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1980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534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按标准100%收取,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代理机构支付。
3、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发布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景华路24号
联系人:屈老师
电话:0379-****8520
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珠江路145号华耀青年科技创新孵化园A区4楼A03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379-****7166
电子邮箱:****@126.com
2026年0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