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发改投〔2026〕50号
关于****一区F20号地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立项的复函
****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报来《关于实施****一区F20号地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立项申请》(恩工业园管函〔2026〕1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一区F20号地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复函》(恩府办函〔2026〕138号)的精神,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同意****一区F20号地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
为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满足园区招商引资需求,同意开展****一区F20号地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代码:****)的建设。
二、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
本工程场地位于**市东成镇****。工程包括:场地面积约22644.3平方米,土方开挖约64431.65立方米,边坡锚筋约2749根,挂三维网约3089.2平方米,喷播植草约3089.2平方米,建设坡顶排水沟约406.5米,建设坡底排水渠约348.2米等建设。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
项目概算总投资267.35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额238.06万元,勘察费用10.00万元,设计费用5.57万元,监理费用4.67万元,预备费用5.95万元,其他费用3.10万元。资金来源:由项目单位自筹、财政保障、同时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等支持。
四、项目招标方式
项目招标方式按照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及《关于执行〈****政府投资项目招标管理的指导意见〉和〈农村建设项目招标及采购相关工作指南〉有关问题的通知》(恩府办〔2020〕75号)执行。项目执行情况请书面报我局。
五、其他
项目开工前未落实建设资金和用地手续的,不得开工建设。请按有关规定做好其他相关工作,及时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建设实施基本信息。
此复。
附件:****一区F20号地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概算核定表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办公室、纪委监委、财政局、自然**局、住建局、水利局、审计局、统计局、****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