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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583MAERH6EQ8P | 建设单位法人:吴查某 |
| 吴查某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 |
| **省**市霞美镇埔当村壬丙99号**高端装备园20号厂房2单元 |
| ****年加工引导轮3万套、齿圈4万套、支重轮8000套、托链轮8000套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0-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印刷、制药、日化及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纺织、服装和皮革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511-C3511-矿山机械制造 |
| 建设地点: | ******市 ******市 |
| 经度:118.43934 纬度: 24.91127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10-27 |
| 泉南环评〔2025〕表14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583MAERH6EQ8P001Z |
| 2025-11-1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 |
| 6 | 运营单位名称:**** |
| ****0583MAERH6EQ8P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583MAERH6EQ8P | 验收监测单位:**省鑫****公司 |
| 913********911325L | 竣工时间:2026-01-02 |
| 2026-01-03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1-09 |
| 2026-02-2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3-2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org/yanshou/45366.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加工引导轮3万套、齿圈4万套、支重轮8000套、托链轮8000套 | 实际建设情况:年加工引导轮3万套、齿圈4万套 |
| 由于市场需求及资金原因,项目分阶段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引导轮、齿圈:机加工(车)、淬火、焊接、机加工(钻)、打磨或抛光、装配、喷漆、晾干等工艺;(2)支重轮、托链轮:粗车、淬火、回火、焊接、精车、机加工(钻、铣、磨)、装配、喷漆、晾干等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引导轮、齿圈:机加工(车)、淬火、焊接、机加工(钻)、打磨或抛光、装配、喷漆、晾干等工艺。 |
| 由于市场需求及资金原因,项目分阶段建设;支重轮、托链轮生产线尚未投产。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水:水帘喷漆柜废水定期打捞漆渣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每年更换2次;喷淋塔废水定期清理底泥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每年更换1次;淬火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试压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拟依托出租方化粪池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2)废气:焊接烟尘拟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打磨废气、抛光废气分别由集气罩收集,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喷漆废气、晾干废气:项目喷漆、晾干过程均在密闭喷漆房内完成;喷漆房废气拟由微负压收集,经“水帘喷漆柜+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3)噪声:合理布局、厂房隔声、设备维护、选用低噪声设备。(4)固废:项目职工生活垃圾拟集中收集到厂区内垃圾桶,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项目废金属边角料、移动式焊接烟尘收集到的粉尘、袋式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拟集中收集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并外售给可回收利用部门回用;漆渣、水帘喷漆柜更换的废水、喷淋塔底泥、喷淋塔更换的废水、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切削液拟集中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沾染切削液的废金属屑经过滤达到静置无滴漏后,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由专门的单位回收后作为生产原料用于金属冶炼;废含油抹布拟混入生活垃圾,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原料空桶不属于危险废物,但本项目按危险废物管理、贮存,拟集中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水帘喷漆柜废水定期打捞漆渣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每年更换2次;喷淋塔废水定期清理底泥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每年更换1次;淬火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试压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化粪池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2)废气: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打磨废气、抛光废气分别由集气罩收集,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喷漆废气、晾干废气:项目喷漆、晾干过程均在密闭喷漆房内完成;喷漆房废气由微负压收集,经“水帘喷漆柜+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3)噪声:合理布局、厂房隔声、设备维护、选用低噪声设备。(4)固废:在本阶段验收监测期间,废金属边角料、移动式焊接烟尘收集到的粉尘、袋式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集中收集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并外售给可回收利用部门回用;漆渣、沾染切削液的废金属屑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并委托****处置;水帘喷漆柜更换的废水、喷淋塔底泥、喷淋塔更换的废水、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切削液、废含油抹布暂未产生,待产生后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并委托****处置;切削液、机油原料空桶定期由****公司回收利用;水性漆原料空桶定期由**泉****公司回收利用。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原环评铣床2台、磨床2台、数控车床20台、摇臂钻床4台、小钻床2台、电焊机2台、中频淬火设备4套、回火炉2套、水帘喷漆柜2个、装配线2条、检测机1台、空压机2台。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本阶段验收铣床1台、磨床0台、数控车床12台、摇臂钻床2台、小钻床1台、电焊机1台、中频淬火设备1套、回火炉0套、水帘喷漆柜1个、装配线1条、检测机0台、空压机1台。 |
| 项目分阶段验收,因此相应生产设备分阶段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288 | 0 | 0 | 0 | 0.029 | 0.029 | |
| 0 | 0.0144 | 0 | 0 | 0 | 0.014 | 0.014 | |
| 0 | 0.0014 | 0 | 0 | 0 | 0.001 | 0.00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5217 | 0 | 0 | 0 | 5217 | 5217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179 | 0 | 0 | 0 | 0.018 | 0.018 | / |
| 1 | 袋式除尘器、“水帘喷漆柜+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 袋式除尘器、“水帘喷漆柜+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 | 废气有组织:在本阶段验收监测期间,2026.****.08、2026.****.09,DA001打磨及抛光废气排放口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平均值分别为1.7mg/m3、1.8mg/m3;排放速率平均值分别为0.0455kg/h、0.0165kg/h,均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 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75kg/h)。 DA002喷漆及晾干废气排放口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平均值分别为1.9mg/m3、1.2mg/m3;排放速率平均值分别为0.0229kg/h、0.0150kg/h,均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 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75kg/h)。 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平均值分别为0.66mg/m3、<0.07mg/m3;排放速率平均值分别为7.44×10-3kg/h和低于检出限,均可达《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1限值要求(涉涂装工序的其它行业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6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2.5kg/h)。 废气无组织:在本阶段验收监测期间,颗粒物厂界上风向监控点处最大浓度值为0.241mg/m3,颗粒物厂界下风向监控点处最大浓度值为0.406mg/m3,本阶段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非甲烷总烃厂界上风向监控点处最大浓度值为0.22mg/m3,非甲烷总烃厂界下风向监控点处最大浓度值为0.59mg/m3,本阶段非甲烷总烃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可达到《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4限值要求(除船舶制造、飞机制造外涉涂装工序的工业企业)(非甲烷总烃企业边界监控点浓度限值≤2.0mg/m3) 在本阶段验收监测期间,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点处最高排放浓度为0.47mg/m3,可达到《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3限值要求(除船舶制造的船台涂装、飞机制造的整机涂装外的涂装工序)(非甲烷总烃1h平均浓度限值≤8.0mg/m3)。因非甲烷总烃无组织厂区内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监测暂无相关的国家标准方法,故本阶段验收监测无进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厂区内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监测。 |
| 1 | 合理布局、厂房隔声、设备维护、选用低噪声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合理布局、厂房隔声、设备维护、选用低噪声设备 | 在本阶段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63.2dB(A),因此本阶段厂界昼间噪声排放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65dB(A))。 |
| 1 | 建立健全环境管理体系,规范设置固废收集、贮存场所。各类危险废物规范收集、暂存并及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贮存堆场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要求,严格执行转移制度;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后无害化处理,贮存和处置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 本阶段已建立健全环境管理体系,规范设置固废收集、贮存场所。在本阶段验收监测期间,废金属边角料、移动式焊接烟尘收集到的粉尘、袋式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集中收集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并外售给可回收利用部门回用;漆渣、沾染切削液的废金属屑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并委托****处置;水帘喷漆柜更换的废水、喷淋塔底泥、喷淋塔更换的废水、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切削液、废含油抹布暂未产生,待产生后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并委托****处置;切削液、机油原料空桶定期由****公司回收利用;水性漆原料空桶定期由**泉****公司回收利用;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到厂区内垃圾桶,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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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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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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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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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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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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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