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江油市2025年度制造业投资补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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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工业企业:

为贯彻落实《**市推动工业经济持续向好十二条政策措施(试行)》(江委办发〔2025〕1号),促进制造业项目加快投资,发挥对工业经济的拉动作用,现将征集**市2025年度制造业投资奖补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支持全市2025年2月24日后新开工建设的制造业项目。

(一)支持**项目。支持固定资产投资额1亿元及以上的**项目。其中,固定资产额1亿元至5亿元(不含)的,按照实际固定资产投资的2%给予补助;固定资产投资额5亿元及以上的,按照实际固定资产投资的3%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二)支持技改项目。支持固定资产投资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技改项目。其中,固定资产额2000万元至5000万元(含)的,按照实际固定资产投资的2%给予补助;固定资产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的,按照实际固定资产投资的3%给予补助。

二、申报流程及资金管理

(一)申报流程。由企业自主申报,市工信局组织专家评审和现场核查确定入选项目,报市政府决策确定支持名单。

(二)资金管理。资金参照《**省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建〔2023〕382号)管理。严格落实财政资金管理要求,已获得国家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重复支持。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项目单位在收到专项资金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规范资金使用,并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实施企业需依法登记注册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项目依法取得了备案或核准文件,申报时项目状态可为在建项目或者竣工项目(其中,在建项目申报时建设进度需达到30%及以上)。

(三)已依法办理环保、安全、节能、消防等项目开工建设前应当具备的相关手续。

(四)项目需已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畴。

(五)申报单位获得国家、省、市以前年度工业发展资金支持,但因自身原因逾期未验收,原则上不得申报本次项目资金。

(六)同一企业可申报多个项目,已经获得中央预算内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投资补助类项目不能重复申报。

(七)近3年在安全、环保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事故,未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安全生产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申报。项目申报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专人审核,积极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二)严格审核把关。项目申报单位应按要求提供项目申报材料,对申报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书面出具承诺函(详见附件1-5)。如发现申报单位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核实3年内不得申报工业领域项目资金。

(三)及时提交材料。项目申报单位须于4月8日前将《**市2025年度制造业投资补助项目汇总表》(附件1-7)电子版报送至****项目投资与技术改造股。项目申请报告(详见附件)按顺序编好目录、页码,加上封面装订成册(其中复印件需加盖项目单位公章,线装或胶装,不使用塑料封皮进行装订)一式五份,于2026年4月10日前报送至****523办公室,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五、声明

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市2025年度制造业投资补助项目资金申报事宜,请项目单位自主申报项目。我局将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以此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局举报。

项目申报及监督联系电话:

项目投资与技术改造股:0816—****645

****工信局纪检监察组:139****3447

附件:**市2025年度制造业投资补助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模板)

指南附件-关于征集**市2025年度制造业投资补助项目申报指南附件:申请报告、承诺书、项目资金汇总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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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30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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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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