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3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江苏-南通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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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3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3-3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6年3月30****环境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31日—2026年4月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3-****5091。

通讯地址:**开发区宏兴路9号,****开发区生态环境局环评处,邮编22600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原材料表面处理技改项目

****开发区**路118号

****

为针对部分订单对于锌铋合金光缆引线的耐腐蚀性及使用寿命等各类要求,拟将现有项目中三条电镀锌线中的一条电镀锌线改造为热浸锌线,同时将三条电镀锌线中的一条电镀锌线改为磷化线,剩余一条电镀锌不变,以更广泛的适用性面对市场的多样性。项目建成后,全厂最终总产能不变。

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1、废水污染防治。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各类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建立完善的厂区雨污水管网。本项目使用的原料钢盘条不含铬、镍。本项目预处理酸洗线产生的废水及废气吸收废水经镀锌铋钢丝其他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35%回用,其余废水与循环冷却水一起接管排放。现有项目含铬、含镍、含铅废水应在车间排口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标准排放限值后,经总排口排放。****水厂正在建设中,****处理厂建成前,总排口总锰、总铜、总锌、氟化物、总镍、总铬、六价铬、总铅等应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相关排放限值要求,COD、氨氮、总磷、总氮、pH等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处理厂接管要求;****处理厂建厂后,总排口废****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相关污染物排放需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处理厂接管要求。本项目建成后,全厂电镀废水回用率≥54%。具体排放限值详见《报告表》P106-P108。

2、废气污染防治。你公司须高度重视废气治理工作,优化废气治理工艺,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废气治理工艺,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进一步提高废气收集率。加强储存、运输、卸料过程中的环境管理,严格实行密封装卸,选用先进设备,减少物料的跑冒滴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密闭生产、负压等措施强化废气收集,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处理效率、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环评要求。本项目产生的氯化氢、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锌及其化合物参照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表3标准,热浸锌工序产生的氨、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标准;天然气燃烧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标准;厂界无组织氯化氢、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标准;厂区内总悬浮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3标准。具体排放标准详见《报告表》P104-P105。

3、噪声污染防治。合理设置车间布局,高噪声生产设备须尽量远离厂界。选用低频低噪设备,采取安装减震垫、隔声罩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污染防治。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推进废物源头减量和循环利用。本项目危险废物厂内贮存场所须按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14〕16号)、****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施行)》的通知(苏环办〔2021〕290号)等法律法规、规范要求设计施工。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规范处置,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在**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申报。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加强对一般工业固废的堆放、贮存、转移等管理,一般工业固废的相关信息在系统中及时申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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