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轨道交通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险采购项目(第二次)答疑回复及澄清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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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2028年度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险采购项目(第二次)答疑回复及澄清

发布时间:

2026-03-30

各投标人:

本补充招标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与招标文件

有冲突,以本补充招标文件为准。

本文件共 2 页(含封面),请各投标人自行检查收到补充招

标文件及相关附件是否完整。

招标人:****

2026年3月


招标文件的答疑回复及澄清

1、根据****总局关于加强非车险业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金发(2025)36号)第四条严格条款费用使用:****公司应持续加强主险和附加险条款费率的规范使用,严格执行经备案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不得通过特别约定、批单、协议、备忘录等方式实质改变经备案的保险条款责任,不得通过违规拆分保险标的、拆分保险金额、更改被保险人属性、更改标的使用性质、提高或降低免赔额(率)等形式变相调整保险费率。

按照新条款报备时间安排要求,今年内上新报备**全生产责任险条款和费率,申请招标文件增加以下内容:如****总局上新2026版安全生产责任险条款和费率,以新条款和费率要求,重新签订保险协议。

答复:如合同履行期间,****总局或相关主管部门发布新的安全生产责任险强制性条款,与本项目约定不一致的,双方执行新监管规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调整合同内容,保费费率按照合同签订费率执行,不随监管政策调整。

2、根据****总局要求,付费方式需修改如下;(1)不含税保费20万以下,需见费出单,在签订合同后凭缴费通知单,投保单,进行全额支付保费,乙方收到保费后提供保单以及全额保险发票;(2)不含税保费20万以上,甲方有权提起分期付款模式进行保险款支付,具体支付模式如下:首期保费支付为总保险费金额的90%,款项支付后乙方三个工作日内出具全额保险单以及全额保险发票;甲方在半年内付清余下全额保费。

答复:投标人参与投标视为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支付方式,不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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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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