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市容环境服务中心16台环卫作业车辆1年租赁权(G26123-1)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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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申请与承诺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租赁申请书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交易所、意向承租方造成损失的,以本项目设定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LG2026HB****633 标的名称****16台环卫作业车辆1年租赁权(G26123-1) 租赁底价92.94万元/年 挂牌开始日期2026-03-30 挂牌截至日期2026-04-13 出租方情况 出租方名称**** 所在地区**省 - **市 - **市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90773F 招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租赁期限1 租金调整方式不涉及 是否有免租金装潢期否 租赁用途其他 租赁用途其他说明环卫专用作业车辆 交易服务费付费主体双方各付 其他招租条件

1.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到****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达公告指定账户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于《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约定缴清首次租金及合同履约金。

承租资格条件

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

重大事项披露

1.租赁标的为环卫专用作业车辆,按现状招租,具体品牌、型号、数量、车牌号、设备状况等明细见附件《租赁车辆清单》、《车辆租金评估明细表》。

2.租赁期限1年。标的16台车年租金92.94万元。

3.租赁车辆用途:仅限承租方用于城市道路清扫、垃圾收集运输、道路洒水降尘等合法环卫作业场景,使用地****中心**,严禁承租方将车辆用于危险品运输、违法违规活动或超出地域范围使用。

4.出租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租金,有权监督承租方按合同约定使用车辆,发现承租方违法使用车辆的,有权要求承租方立即整改。

5.租赁费仅包含车辆租赁费用,不含租赁期间的车辆保险、维修、保养、燃油等其他所有运营费用,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租赁期间,车辆的一切运营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燃油费、日常维修费、保养费、易损件更换费等。

7.租赁期间的相关保险(包括交强险、商业险等)由承租方负责自行购买和管理运营。承租方应负责为租赁车辆购买交强险及商业保险(包括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等),其中交强险可由出租方名义投保,保费由承租方承担;或经承租方书面同意后,由承租方以出租方名义代为投保。所有保单原件应交承租方备案,保险期间不得中断。若因保险缺失导致出租方被追责(如事故赔偿),承租方应全额赔偿出租方损失。如发生车辆事故,由承租方负责保险报案、理赔,****公司直接拨付至承租方账户。车辆租赁期间,承租方应及时续保,确保车辆保险不断保。如因承租方未及时续保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及相关法律法规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8.承租方不得将承租车辆转让、转租、抵押、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设定担保。

9.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于《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约定缴清首次租金及合同履约金。

10.承租方交清首次租金后10日内出租方将所有租赁车辆交付至承租方指定的地点。双方现场共同查验车辆并签署《车辆交接验收单》,明确车辆外观、性能、配件、证件、工具等状态。

11.本合同设履约金10万元,租赁合同到期,按合同约定退还。

12.出租方对承租方租金仅提供财政非税票据。

13.承租方应完全认可洪****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洪量信评报字〔2026〕第10号》资产评估报告的所列资产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前需对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租赁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的现状和瑕疵,****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14.本次招租标的在产权交易机构发生的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15.其他事项详见《租赁合同》样本。

16.踏勘联系人:张主任,联系方式:135****6818,踏勘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租赁面积(平方米)/数量(台)16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2026-03-30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否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价款交纳说明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于《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约定缴清首次租金及合同履约金至****交易所****公司账户指定账户。 处置方案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报价方式多次报价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否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否 保证金设定 交纳时间挂牌截止日17:00前 保证金交纳说明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到**光****公司指定账户,“e产权”——【个人中心】,在【我的订单】界面中完成报名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操作(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在“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中确定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报名登记的意向承租方名称即为交纳保证金的主体)。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一) 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 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承租方“我的账户”中(意向承租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二)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 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承租方原交款账户;(意向承租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三)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应对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经出租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和光谷联交所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光谷联交所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承租申请的; ②以协议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不签订租赁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不签订租赁合同的。 除非出租方和承租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租赁合同签订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款的一部分,交易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标的资产信息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洪****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租赁价格评估值92.94万元/年 评估基准日2026-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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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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